中沪网IPO专栏

威尔高IPO | 营收速增后停滞,突击申请专利或“撑门面”,关联交易存遗漏

中沪网了解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定于2023年3月1日召开2023年第4次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会议,届时将审议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尔高”)的首发事项。

据悉,威尔高主营业务是印制电路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包括双面板、多层板,产品类型覆盖厚铜板、MiniLED光电板、平面变压器板等,产品应用于工业控制、显示、消费电子、通讯设备等领域。

据招股书显示,威尔高本次拟募集资金60,126.59万元,募集资金扣除本次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公司年产300万㎡高精密双面多层HDI软板及软硬结合线路板项目—年产120万平方米印制电路板项目。

(截图来源于威尔高招股书)

中沪网查阅相关资料后,发现威尔高存在以下问题,营收速增后停滞,存闲置产能仍大幅扩产恐难消化;研发人员本科以下学历超三分之二,突击申请专利或“撑门面”;关联交易存遗漏,新旧两版招股书“催生”数据矛盾,信披质量或“打折”。

 

营收速增后停滞,存闲置产能仍大幅扩产恐难消化

 

据招股书财务数据显示,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1-6月(以下简称“报告期”),威尔高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33,108.34万元、52,416.38万元、86,132.33万元和、44,164.76万元;同期净利润分别为1,559.57万元、4,902.24万元、6,159.03万元,4,590.84万元。

2019-2021年,威尔高营业收入的复合增长率为61.29%,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为98.73%,这三年公司业绩呈现较快幅度的增长,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据威尔高2022年1-9月经审阅的主要财务数据显示,2022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2,474.97万元,同比增长1.21%,实现净利润6,298.46万元,同比增长31.00%;公司2022年预计实现营业收入80,000-85,000万元,同比变动-7.12%至-1.31%;实现净利润8,500-9,000万元,同比变动49.36%至58.25%。从数据上可以看出,威尔高营业收入变动幅度与净利润变动幅度明显不符,另外,公司营业收入在快速增长后出现了停滞,甚至将出现下滑的状态。

报告期各期,威尔高产能分别为97.09万平方米、124.75万平方米、164.41万平方米、94.43万平方米;同期自产产量分别为68.18万平方米、101.48万平方米、149.26万平方米、76.00万平方米;各期产能利用率分别为70.23%、81.35%、90.79%、80.49%。

虽然2019-2021年,威尔高产能利用率逐年上升,但是2022年上半年,随着公司产能进一步提升,但下游消费市场、计算机及通讯市场等领域的景气度不高,公司PCB收入增速放缓,导致产能利用率下降。而威尔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依托现有工艺流程,建成投产后,将新增年产120万平方米印制电路板,公司生产能力将实现大幅提高,威尔高在存较大闲置产能的情况大幅扩产是否合理,一旦PCB市场增速低于预期或公司市场开拓不力,公司新增产能恐难消化。

 

研发人员本科以下学历超三分之二,突击申请专利或“撑门面”

 

日新者日进也,不日新者必日退。创新能力是企业发展的内在驱动力,也是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的核心因素之一。

据招股书显示,2020年9月14日,威尔高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取得编号为GR202036000084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有效期为三年。2018年11月28日,子公司惠州威尔高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取得编号为GR201844011325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有效期为三年,已于2021年11月届满。所以,公司2020年、2021年及2022年所得税适用15%的优惠税率,子公司惠州威尔高2019年、2020年所得税适用15%的优惠税率。报告期内,公司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减免所得税额合计分别为234.40万元、487.03万元、419.37万元、392.31万元,分别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为13.36%、8.45%、5.92%、7.41%。

而需要指出的是,威尔高的研发团队能力以及研发成果或并不出众。

截至2022年6月30日,威尔高研发技术人员为156人,占员工总数的比例为11.78%,不过截至20226月30日,公司员工拥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数仅有50人,占员工总数的比例为3.78%。因此,公司研发技术人员将至少又超过三分之二的人员学历在本科以下,研发技术人员的学历普遍偏低。

另外,据威尔高申报稿显示,截至2022年4月30日,威尔高及子公司拥有8项发明专利,其中4项发明专利为继受取得,2项发明专利来自于惠州威尔高。而据最新招股书显示,截至2022年8月31日,威尔高及子公司就拥有24项发明专利;另外,威尔高拥有的24项发明专利中有19项为2019年以后申请,而剩余在2019年之前申请的5项发明专利中有3项是继受取得,2项来自惠州威尔高。这不免让人怀疑威尔高是否涉嫌“突击”申请专利。

 

关联交易存遗漏,新旧两版招股书“催生”数据矛盾

 

根据《深交所创业板规则关于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认定》,直接和间接持有威尔高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及威尔高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均为威尔高的关联方。

另外,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第8条,关联方交易包括接受和提供劳务。但威尔高的招股书“关联交易”处却并未披露报告期内向董监高等关联自然人支付的薪酬,威尔高此举遗漏了与关联自然人之间的关联交易。

另外,威尔高上会稿招股书与申报稿招股书在数据存在多处不一致的情形。,新版招股书(2022年9月29日披露)较初版招股书(2022年6月21日披露)中多处数据发生了变化。

据申报稿招股书显示,威尔高产品主要应用在工业控制、显示、通讯设备、消费电子等领域。2019年至2021年,威尔高按应用领域分类的销售收入情况中,工业控制的销售收入金额分别为19,759.69万元、28,026.50万元、38,091.26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2.65%、56.94%、47.72%;通讯设备的销售收入金额分别为4,426.67万元、7,872.45万元、11,983.54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4.03%、16.00%、15.01%。

但上会稿招股书显示,2019年至2021年,威尔高工业控制的销售收入金额分别为19,759.69万元、27,783.28万元、36,877.03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2.65%、56.45%、46.20%;通讯设备的销售收入金额分别为4,426.67万元、8,115.68万元、13,197.77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4.03%、16.49%、16.53%。

经对比发现,上述两版招股书在对其威尔高工业控制和通讯设备的销售收入金额在2019年披露是一致的,但是在2020年和2021年的销售金额上均出现了大调整。

除此之外,两版招股书在对威尔高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分析上也存在同样的问题。

据申报稿招股书显示,2019年至2021年,威尔高自产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25,176.69万元、38,606.26万元、67,672.88万元,2021年全制程外发主营业务成本为354.24万元。而据上会稿招股书显示,2019年至2021年,威尔高自产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25,176.69万元、38,606.26万元、67,675.98万元,2021年全制程外发主营业务成本为351.14万元。经对比发现,两版招股书在对其2021年度披露的公司自产和全制程外发主营业务成本存在一定的差额,但是两者相加的总额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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