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承科技IPO | 募资补流比例远超监管红线,遗漏了与关联自然人的交易
中沪网了解到,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定于2023年3月3日召开2023年第5次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会议,届时将审议广东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承科技”)的首发事项。
据悉,天承科技主要从事PCB所需要的专用电子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产品主要包括水平沉铜专用化学品、电镀专用化学品、铜面处理专用化学品等,应用于沉铜、电镀、棕化、粗化、退膜、微蚀、化学沉锡等多个生产环节。
据招股书显示,天承科技本次拟募集资金40,108.85万元,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公司“年产3万吨用于高端印制线路板、显示屏等产业的专项电子化学品(一期)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中沪网查阅相关资料后,发现天承科技还存在以下问题,收入高速增长不可持续,募资补流比例远超监管红线;遗漏了与关联自然人的交易,信披质量“亮红灯”;违反消防法被罚,安全意识需提高。
收入高速增长不可持续,募资补流比例远超监管红线
据招股书财务数据显示,2019年、2020年、2021年和2022年1-9月(以下简称“报告期”),天承科技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6,778.80万元、25,724.89万元、37,549.84万元和28,020.25万元;同期净利润分别为2,298.53万元、3,878.01万元、4,498.07万元和4,279.69万元;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2,994.13万元、3,907.24万元、4,499.00万元和4,180.18万元。
天承科技2019年-2021年,业绩实现了较快的增长。另外,据天承科技财务数据显示,公司2022年(未经审计或审阅)实现营业收入37,444.79万元,同比下滑0.28%;净利润5,505.36万元,同比增长22.3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392.22万元,同比增长19.85%。可以看出,公司在业绩快速增长后,其营业收入出现了停滞,还略微下滑,可见,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并不具有可持续性。
另外,报告期各期,天承科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136.63万元、1.05万元、-472.74万元和4,638.98万元,与同期净利润的差额较大。经计算,报告期各期,公司净现比为-0.06、0、-0.11和1.08,波动较大。
前文提到,天承科技本次募集资金将有一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据招股书显示,天承科技本次募集资金将用15,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占募集总额的比例为37.40%。
(截图来源于天承科技招股书)
需要指出的是,据2020年2月14日证监会修订发布的《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明确,为规范和引导上市公司聚焦主业、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防止将募集资金变相用于财务性投资,再融资审核按以下要求把握:上市公司应综合考虑现有货币资金、资产负债结构、经营规模及变动趋势、未来流动资金需求,合理确定募集资金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规模。通过配股、发行优先股或董事会确定发行对象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募集资金的,可以将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通过其他方式募集资金的,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比例不得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30%;对于具有轻资产、高研发投入特点的企业,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超过上述比例的,应充分论证其合理性。
截至2022年9月30日,天承科技资产总额为37,806.48万元,报告期各期,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964.55万元、1,428.05万元、2,131.82万元、1,654.60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75%、5.55%、5.68%、5.91%。可以看出,天承科技似乎并不属于高研发投入特点的企业。也就是说,天承科技募资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占募资总额的比例已经超出了证监会规定的30%的监管要求上限。
还需引起注意的是,报告期内,天承科技还进行了两次现金分红,2020年度分红3,000万元,2022年度分红1,000万元,报告期累计分红4,000万元。如此看来,天承科技一边在大额分红,另一边又来募资大额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这不免让人怀疑天承科技本次上市是否存在“圈钱”的嫌疑。
遗漏了与关联自然人的交易,信披质量“亮红灯”
据招股书显示,天承科技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其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均属于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天承科技关联方自然人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还存在其他关联自然人。据招股书显示,天承科技实际控制人童茂军、董事刘江波和章晓冬的多名亲属在公司或子公司任职并间接持有天承科技股份。其中童茂盛为公司上海工厂厂长、系童茂军之哥;童秀为人事行政部经理、系童茂军之姐;邹镕骏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系童茂军之外甥;刘海龙为公司生产主管、系刘江波堂弟;陈斌为公司生产主管、系刘江波配偶表弟;章斯晨为公司采购专员、系章晓冬之妹。因此,童茂盛、童秀、邹镕骏、刘海龙、陈斌、章斯晨均为天承科技关联自然人。
值得注意的是,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第8条,关联方交易包括接受和提供劳务。但天承科技的招股书“关联交易”处却并未披露报告期内向董监高以及其他关联自然人支付的薪酬,此举遗漏了与关联自然人之间的关联交易。
违反消防法被罚,安全意识需提高
2019年4月9日,苏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吴中区大队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苏吴公(消)行罚决字[2019]0250号),天承科技子公司苏州天承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天承”)因办公区域和车间的防火门闭门器、顺序器脱落,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被处以罚款10,000.00元的行政处罚。
2019年4月9日,苏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吴中区大队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苏吴公(消)行罚决字[2019]0251号),苏州天承因公司车间的疏散指示标志设置不符合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再次被处以罚款10,000.00元的行政处罚。
免责声明: 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布后的30日内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