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集天达IPO | 业绩波动,内控“形同虚设”,独立性“存疑”
中沪网了解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定于2023年5月26日召开2023年第36次上市委员会审议会议,审核中集天达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集天达”)首发事宜。
据悉,中集天达成立于2002年,是全球领先的空港与物流装备、消防与救援设备生产企业。空港与物流装备板块主要包括旅客登机桥、机场地面支持设备、机场行李处理系统、物料处理系统和智能仓储系统等。消防与救援设备板块业务主要产品包括以灭火类消防车、举高类消防车和专勤类消防车等为主的综合性消防救援移动装备和包括各类消防泵炮、消防车辆智能控制及管理系统和各类灭火系统等在内的其他消防救援装备及服务。
据招股书显示,中集天达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103,987,788股(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之前),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10%,不超过20%(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之前)。拟募集资金141,941.18万元,本次发行新股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截图来源于中集天达招股书)
业绩存波动,资产负债率远高于同行
2020年度至2022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中集天达营业收入分别为607,406.68万元、676,880.79万元和667,192.23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9,722.54万元、7,966.70万元和11,094.69万元,呈现一定波动性,特别是扣非净利润呈现下降趋势。
同时报告期后,根据申报会计师出具的普华永道中天阅字(2023)第0015号审阅报告,公司2023年3月末/2023年1-3月的未经审计但已经审阅的主要财务数据及其与前一年期末/前一年同期比较显示中集天达2023年一季度业绩较2022年同期各项财务指标都呈现下降趋势。
(截图来源于中集天达招股书)
综合以上可以看到,中集天达不但报告期内业绩波动,2023年一季度还呈现断崖式下滑趋势,后续盈利的可持续性或有风险。
此外值得关注的是,中集天达报告期各期的资产负债率也远高于同行,报告期各期末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0.13%、66.51%和65.89%,而可比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1.64%、45.04%和45.67%。
同时,报告期各期末,中集天达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226,075.19万元、205,165.82万元和296,087.97万元,占当期末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4.06%、23.25%和31.07%,处于较高水平。中集天达也表示,倘若未来公司部分客户经营情况或信誉情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是公司基于历史情况估计的预期信用损失率未能反映应收账款真实坏账风险,则公司需进一步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公司将面临应收账款坏账损失金额增加的风险。
违法违规屡受处罚,内控制度“形同虚设”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中集天达共有境内子公司23家、境外子公司27家、境内参股公司2家、境外参股公司1家,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内,中集天达及其子公司多次受到行政处罚。
2015年5月中集天达子公司廊坊中集违规占用邵府镇岗子屯村33271.81平方米(合49.9)亩集体土地施工建厂,被大厂回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处以66.54万元的罚款,并责令廊坊中集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没收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该罚款已于2015年6月缴纳,但没收非法建筑物设施之处罚尚未实际执行。
2020年5月,子公司中集天达空港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在福海街道重庆路与福园二路交汇处中集天达工业园内进行建设地上13层、地下2层的建筑物,被深圳市宝安区土地规划监察局要求限期补办手续免于罚款。2021年8月,中集天达空港又因未按规定对特种设备进行维护,受到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坪山监管局1万元的处罚。
2021年6月,子公司PterisGlobal(USA)Inc.因逾期未提交纳税申报表被佛罗里达州税务部处以1,198.50美元的罚款。
2021年7月,子公司萃联(中国)完成收购沈阳捷通60%股权并取得控制权,属于《反垄断法》第二十条规定的经营者集中,属于应当申报的情形,萃联(中国)未进行申报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处以罚款30万元。
2022年1月,子公司德利北京广东分公司逾期公示年度报告,被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处以罚款1万元。
2022年5月,子公司VisserB.V.因未及时提交2022年第一季度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被荷兰税务机关处以5,186欧元的罚款。
报告期内众多的行政处罚,不经让人质疑中集天达的内控制度是否“形同虚设”?中集天达是否具有有效控制其下属机构财务、人员、业务、机构的能力?以及是否制定有效内部管控措施?或都存在质疑。
独立性或成分拆上市“拦路虎”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股票代码:000039.SZ)及香港联合交易所(香港股票代码:02039.HK)上市公司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集集团”)通过
SharpVision及CIMCTopGear持有中集天达58.34%股权,为中集天达间接控股股东。中集集团无实际控制人,因此,中集天达亦无实际制人。中集天达本次发行上市构成中集天达间接控股股东中集集团分拆上市的行为。
对于分拆上市证监会要求上市公司分拆后应突出主业、增强独立性,同时规范同业竞争等问题,分拆子公司的独立性恰恰是导致更多分拆项目戛然而止的拦路虎。而中集天达看似无实际控制人,却处处有中集集团的影子。
中集天达及子公司与中集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共同拥有45项境内已授权专利、1项境外已授权专利。中集天达子公司中集天达空港与中集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中集物联、中集智能停车共同拥有22项软件著作权。
中集天达目前使用的“中集”相关商标来自中集集团的授权。中集天达已与中集集团签署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双方约定:中集集团同意将其名下“中集”、“CIMC”、“CIMC中集”相关20项境内注册商标、44项境外注册商标无偿授权中集天达使用,同时约定中集天达可再许可其持股比例超过40%以上的财务并表范围内的下属企业使用该等商标而无需征得中集集团同意。该等商标使用许可的许可类型为普通使用许可,授权期限为2021年7月22日至2026年7月21日。
除了和中集集团共同拥有专利及商标授权来自中集集团外,报告期内,中集天达还和中集集团有诸多关联交易。除此之外中集天达多名高管还在中集集团担任职务。综合以上,中集天达背靠中集集团,其独立性或成上市路上的“拦路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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