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沪网IPO专栏

润际新材IPO | 业绩下滑,研发费用率逐年下降且远低于同行业均值

中沪网了解到,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定于2023年6月9日召开2023年第49次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会议,届时将审议重庆润际远东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际新材”)的首发事项。

据悉,润际新材是一家专业从事高浓度合金元素添加剂、晶粒细化剂等新型金属功能材料研发、生产、销售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产品主要用于高端特种钢和高端铝合金的制备,最终用于国防军工、航空航天、汽车板材、特高压、新能源汽车、光伏、风电、储能、高铁、大型船舶等高端应用领域。

据招股书显示,润际新材本次拟募集资金60,138.07万元,募集资金扣除本次发行费用后将分别用于公司新型金属功能材料智能制造升级建设项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截图来源于润际新材招股书)

中沪网查阅相关资料后,发现润际新材存在以下问题,营收和净利润双双下滑,利润对税收优惠存重大依赖;招股书或遗漏了与关联自然人的交易;研发费用率逐年下降且远低于同行业均值,报告期内几乎无研发成果;接连因安全事故、虚假承诺被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营收和净利润双双下滑,利润对税收优惠存重大依赖

 

据招股书财务数据显示,2020年、2021年和2022年(以下简称“报告期”)发,润际新材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67,245.76万元、173,696.69万元和167,279.82万元;同期净利润分别为1,493.11万元、19,441.30万元和14,904.56万元2022年,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双双出现下滑,其中营业收入同比下滑3.69%,净利润同比下滑23.34%,净利润下滑幅度远超营业收入下滑的幅度。

报告期各期,润际新材产品外销收入分别为26,530.70万元、137,453.32万元和142,536.43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9.45%、79.13%和85.21%;公司内销产品收入分别为40,715.07万元、36,243.37万元和24,743.39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0.55%、20.87%和14.79%。报告期内,公司外销产品收入不断增长,而内销产品收入不断减少,对此润际新材解释说,主要系境外客户回款周期与产品毛利率整体优于境内客户。需要注意的是,公司境外业务主要以美元、欧元等定价,汇率波动将会对公司利润产生一定的影响,2020年和2021年公司就因为汇率波动产生汇兑损失分别为542.13万元和506.75万元。

除此之外,报告期内,润际新材的利润对税收优惠存在较大的依赖,公司的主要税收优惠为出口退税、西部地区鼓励类企业所得税优惠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所得税优惠。报告期各期,公司税收优惠合计金额分别为1,908.43万元、16,466.60万元和16,587.40万元,占税前利润的比例分别为133.09%、75.05%和98.59%,占比较大。

(截图来源于润际新材招股书)

 

招股书或遗漏了与关联自然人的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于关联方及关联交易认定的相关规定》,直接和间接持有润际新材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及润际新材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均为润际新材的关联自然人。

据招股书显示,付焙虹直接持有润际新材22.12的股份,系润际新材共同实际控制人之一、实际控制人付虹之女。报告期内,付焙虹为公司销售人员。陈晓渝系润际新材共同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副总经理陈晓琪、副总经理陈晓健之兄,报告期内,陈晓渝付焙虹为公司销售人员。

从职能上来划分,付焙虹、陈晓渝均不属于润际新材董监高成员,但是付焙虹、陈晓渝作为润际新材销售人员均按月在公司领取薪酬。而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第8条,关联方交易包括接受和提供劳务。但润际新材的招股书“关联交易”处却仅仅披露了报告期内向董监高等关联自然人支付的薪酬,并未披露公司向其他关联自然人支付薪酬的任何信息,润际新材此举或遗漏了与关联自然人之间的关联交易。

 

研发费用率逐年下降且远低于同行业均值,报告期内几乎无研发成果

 

报告期各期,润际新材研发费用分别为2,715.38万元、5,515.69万元和4,131.61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04%、3.18%和2.47%2022年,公司研发费用较2021年较少了1,384.08万元,而公司研发费用率更是逐年下降。而报告期各期,润际新材同行业可比公司研发费用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均值分别为5.64%、5.58%和5.76%。可以看出,报告期内,润际新材同行业可比公司研发费用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均值基本保持不变,而且还高于润际新材。

(截图来源于润际新材招股书)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润际新材拥有研发人员34人,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为18.38%,拥有21项发明专利和57项实用新型专利。值得注意的是,这21项发明专利中有20项是在2015年取得,还有一项是在2020年取得,也就是说,在近8年的时间内,公司仅在2020年取得了一项发明专利。另外,润际新材57项实用型专利中,其中有56项是在2015-2017年取得,也仅只有一项实用型专利是在2020年取得。可见近年来,公司专利方面来看,润际新材的几乎没有无研发成果。

 

接连因安全事故、虚假承诺被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1年9月17日,润际新材厂区发生一起叉车碾压亡人事故,造成公司一名制粉工死亡。2021年11月3日,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公司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渝江北市监处字[2021]310号),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八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对公司处以13万元的处罚。根据该《处罚决定书》,对公司责任认定如下:润际新材,虽建立了较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但叉车通道、作业区警示线标识磨损严重,部分线段标识已模糊不清,维护不及时,作业区域现场管理不规范,非叉车工作人员进出叉车作业区安全管理存在漏洞,对本次事故负有一定的管理责任。

另外,2019年9月16日,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外汇管理部向公司出具渝汇罚〔2019〕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润际新材存在如下违规行为:2008年9月8日、2014年7月18日,公司持相关材料到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外汇管理部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基本信息登记变更。公司在两次提交《关于办理外汇登记证变更的申请》中,均承诺“本公司外方投资者没有直接或间接境内居民个人、境内机构持股或控制,如存在虚假、误导性陈述骗取外汇登记的行为,本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愿意承担由此而导致的法律后果”。

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外汇管理部认为,润际新材呢外方股东为香港华荣,其先由境内居民个人直接持股、后由境内居民个人通过创新国际间接控制,公司实质上是由境内居民个人直接或间接通过特殊目的公司返程投资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该情况与公司2008年9月8日、2014年7月18日在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外汇管理部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基本信息登记变更时承诺的内容不一致,公司未如实披露返程投资企业实际控制人信息,存在虚假承诺行为。

基于上述事实,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外汇管理部对公司处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7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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