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沪网IPO专栏

热威电热IPO | 超亿元供应商现“零人”异象,董事兼职情况选择性披露

中沪网了解到,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定于2023年6月9日召开2023年第49次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会议,届时将审议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热威电热”)的首发事项。

热威电热是一家专业从事电热元件和组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的企业。公司自成立以来深耕电热元器件领域,积极响应绿色低碳发展、新能源转型的国家战略,助力下游民用电器、商用电器、工业装备和新能源汽车等行业发展。

据招股书显示,热威电热本次拟募集资金75,973.32万元,募集资金扣除本次发行费用后将分别用于公司年产4,000万件电热元件生产线扩建项目、杭州热威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台新能源汽车加热管理系统加热器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截图来源于热威电热招股书)

中沪网查阅相关资料后,发现热威电热存在以下问题,营收下滑,资产负债率居高不下,偿债能力较弱;超亿元供应商现“零人”异象,交易能力令人质疑;董事兼职情况选择性披露,信披质量或“打折”;曾发事故致人死亡,安全意识有待提高。

 

营收下滑,资产负债率居高不下,偿债能力较弱

 

据招股书财务数据显示,2020年、2021年和2022年(以下简称“报告期”),热威电热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45,565.71万元、180,247.62万元和168,694.11万元;同期净利润分别为13,192.78万元、24,074.10万元和24,103.32万元。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较2021年出现下滑,同比下滑6.41%,净利润与2021年基本保持不变。

报告期内,受原材料采购价格波动、产品销售价格变动、汇率变动、产品结构变化等因素影响,公司毛利率也呈现出不稳定的状态。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9.63%、27.40%和28.61%,毛利率呈现出一定的波动。

除此之外,热威电热还面临较大的偿债压力。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金额分别为54,053.88万元、42,143.71万元和29,421.23万元;长期借款金额分别为0元、6,000.00万元和16,820.00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短期借款余额虽然不断减少,但是长期借款却不断增长。截至2022年末,公司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余额合计为46,241.23万元。报告期各期末,热威电热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7.74%、55.52%和50.15%,一直处于高位。

另外,报告期各期,热威电热流动比率分别为1.17、1.02和1.16,速动比率分别为0.98、0.77和0.82。流动比率是流动资产对流动负债的比率,用来衡量企业流动资产在短期债务到期以前,可以变为现金用于偿还负债的能力;速动比率是指企业速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用来衡量企业流动资产中易于变现用于偿还流动负债的能力,一般而言,流动比率维持在2、速动比率维持在1较为正常。而报告期内,热威电热的流动比率一直低于2,速动比率则一直低于1,这就说明公司的偿债能力较弱。

(截图来源于热威电热招股书)

 

超亿元供应商现“零人”异象,交易能力令人质疑

 

无锡利海诺不锈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海诺”)报告期内一直为热威电热的前五大供应商,其中2020年和2021年为第一大供应商,2022年为第二大供应商。报告期各期,公司对利海诺的采购金额分别为4,876.99万元、5,439.68万元、3,719.93万元。

据利海诺工商信息显示,利海诺成立于20161月15日,注册资本为201万元,实缴资本为0元,潘瑞芹持股50%、董慧慧持股50%。也就是说,作为热威电热各期采购金额达几千万元,报告期累计采购金额超1.4亿元的供应商,其实缴资本却为0元。另外,据利海诺2022年工商年报显示,利海诺的员工社保缴纳人数为0人,而潘瑞芹、董慧慧名下仅利海诺一家企业,所以也不存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其他企业进行代缴的情形,难道说利海诺连一个员工都没有吗?

时位(天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位新材”)系热威电热呢2020年开发的供应商,主要向其采购不锈钢800/840带料。报告期各期,公司对时位新材的采购金额分别为26.34万元、1,742.08万元、4,292.40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对时位新材的采购金额快速增长,而时位新材也在2022年一下跃居成为热威电热第一大供应商。

据时位新材工商信息显示,时位新材成立于20187月20日,注册资本为50万元,实缴资本为10万元,邴永伟持股60%、廖爱琴持股40%。也就是说,作为热威电热采购金额超四千万元的供应商,实缴资本仅只有10万元。另外,据时位新材2022年工商年报显示,2022年,时位新材的员工社保缴纳人数只有3人,而邴永伟、廖爱琴名下也仅只有时位新材这一家企业。

 

董事兼职情况选择性披露,信披质量或“打折”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41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招股说明书》第四十三条热威电热应披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主要业务经历及实际负责的业务活动;对热威电热设立、发展有重要影响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还应披露其创业或从业历程;同时还应说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对外投资和兼职情况及所投资和兼职单位与热威电热的关联关系。

潘磊现担任热威电热独立董事,据招股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兼职情况”处显示,潘磊除在热威电热任职外,对外还担任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上海拱东科技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德斯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不过招股书对潘磊的对外兼职情况或只是选择性披露。

据天眼查显示,河南豫车帮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车帮”)成立于2016年926日,经营范围为汽车、二手车及配件的销售;汽车租赁;汽车维修服务;汽车美容服务;汽车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展示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业务;计算机网络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豫车帮成立至今,潘磊一直持有豫车帮50%股份,并担任其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为豫车帮实际控制人。而天眼查还显示,豫车帮潘磊与热威电热独立董事潘磊为同一人。但是热威电热招股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兼职情况”处并未披露豫车帮的任何情况。

另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于关联方及关联交易认定的相关规定》,控股股东及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或担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或重大影响的除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也就是说,豫车帮为热威电热关联方,但热威电热招股书关联方列表中并没有豫车帮。

 

曾发事故致人死亡,安全意识有待提高

 

除上述问题外,报告期内,热威电热子公司还曾发生事故致人死亡。

2020年8月28日,热威电热子公司安吉热威电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吉热威”)加粉车间内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一人死亡。安吉县应急管理局于2020年12月16日作出(安)应急罚[2020]A13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安吉热威处2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于2020年12月16日作出(安)应急罚[2020]A13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个人),给予安吉热威副总经理汪建平4.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另外,在2019年9月20日,热威电热子公司热威电热科技(泰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国热威”)由于税务审计与海关机关不一致,被泰国海关署要求补充支付105,522.24泰铢关税,并受到泰国海关署行政处罚,处以罚金和附加费95,148泰铢。2019年10月,泰国热威又因未能提交股东名册和审计清单,受到商业发展厅行政处罚,处以罚金4,000泰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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