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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江航运IPO | 业绩暴增后“变脸”,关联采购单价远低于第三方

中沪网了解到,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定于2023年7月14日召开2023年第63次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会议,届时将审议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江航运”)的首发事项。

据悉,锦江航运是一家综合性航运公司,主要从事国际、国内海上集装箱运输业务,多年来持续深耕东北亚、东南亚和国内航线。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共经营44艘船舶,包括25艘自有船舶和19艘租赁船舶,总运力达到4.16万TEU。

据招股书显示,锦江航运本次拟募集资金302,502.39万元,募集资金扣除本次发行费用后将分别用于公司国际集装箱运输船舶购置项目、沿海集装箱运输船舶购置项目、集装箱购置项目和智能化船舶改造项目。

(截图来源于锦江航运招股书)

中沪网查阅相关资料后,发现锦江航运存在以下问题,业绩暴增后“变脸”,未来业绩或大幅下滑;关联采购单价远低于第三方,公允性或不足;报告期内累计遭27次行政处罚,经营管理能力有待提升。

 

业绩暴增后“变脸”,未来业绩或大幅下滑

 

全球集装箱货物贸易对集装箱航运的需求有重要影响。近年来,全球集装箱航运市场处于稳步增长期,集装箱货运总量保持平稳增长。根据Clarksons数据,2002年至2022年,国际集装箱航运完成的货运总量由7,340万TEU增长至20,030万TEU,年均复合增长率为5.15%。

据招股书财务数据显示,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锦江航运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342,970.27万元、537,241.19万元和684,016.91万元;同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46,535.49万元、122,613.22万元和182,697.94万元;同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45,638.09万元、119,266.13万元和176,650.69万元。报告期内,公司业绩实现快速增长。

值得注意的是,自2022年开始,全球经济增长乏力、全球贸易需求萎缩,加之市场竞争日趋激烈、行业运力供给过剩、市场运价大幅回落、运营成本大幅上升等多个负面因素的影响。受此影响,2023年开始,公司业绩出现大幅下滑。

2023年1-3月,锦江航运营业收入为137,801.2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9,078.68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948.82万元,较2022年1-3月变动率分别为-14.30%、-41.25%和-43.91%。另外,招股书还披露,预计2023年1-6月,锦江航运营业收入为268,000.00万元至274,000.00万元,较2022年1-6月同比减少15.73%至17.57%;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4,600.00万元至57,600.00万元,同比减少41.77%至44.8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9,000.00万元至52,000.00万元,同比减少46.36%至49.46%。

 

关联采购单价远低于第三方,公允性或不足

 

本次发行前,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港集团”)直接持有公司98.00%股份,通过全资子公司上海港国际客运中心开发有限公司间接持有2.00%股份,因此上港集团直接及间接持持有锦江航运100%股份,系公司控股股东。

报告期内,锦江航运向控股股东上港集团及其控制企业的关联成本费用合计分别为41,686.85万元、44,559.08万元和47,518.27万元,逐年增加。锦江航运将上海港作为母港,并向上港集团采购码头装卸服务等港口相关服务。

报告期各期,锦江航运在上海港主要箱型向上港集团的的装卸费率分别为179/个、179/个、189/个;而报告期各期,上港集团在上海港对第三方非关联方可比公司船公司I的装卸费率分别为243/个、243/个、263/个;对第三方非关联方可比公司船公司J的装卸费率分别为237/个、237/个、244/个;对第三方非关联方可比公司船公司K的装卸费率分别为233/个、233/个、238/个。

可以看出,上港集团对锦江航运在上海港的装卸费率远低于第三方非关联方,其中比船公司I分别低64/个、64/个、74/个,对应差异率分别为35.75%35.75%39.15%;比船公司J分别低58/个、58/个、55/个,对应差异率分别为32.40%32.40%29.10%;比船公司K分别低54/个、54/个、49/个,对应差异率分别为30.17%30.17%、25.93%。

 

报告期内累计遭27次行政处罚,经营管理能力有待提升

 

锦江航运拥有境内13家控股子公司,境外拥有35家控股子公司,另外,公司下属子公司还控制23家单船公司,目前公司子公司数量较多,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较为复杂,因此对公司内部管理、统筹规划、生产组织、技术保障、项目研发和业务支持等方面提出较高要求,如果公司管理层不能持续保持高效的管理水平,保证公司的运作机制有效运行,将可能因管理漏洞和内部控制不力而造成不利影响。值得一提的是,报告期内,锦江航运及其控股子公司因不同原因遭到不同机关累计27次行政处罚。

据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于2020年3月6日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文书编号:1419502002),锦江有限因被检查发现从事国际班轮运输业务中有未执行备案运价的行为,被处以20,000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根据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于2022年1月19日出具的《上海市交通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No.2220140638),锦江航运控股子公司上海海华轮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华轮船”)因未办理运价备案手续且未执行备案运价,被处以91,000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根据吴淞海事局于2021年5月27日出具的《海事行政处罚决定书》(海事罚字[2021]010100047611),锦江有限“秋锦”轮因不遵守交通管制冒雾航行,被处以3,000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根据浦东海事局于2020年12月1日出具的《海事行政处罚决定书》(海事罚字[2020]010700124911),海华轮船“集海之腾”轮因不遵守航行通信和无线电通信管理规定,被处以4,500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根据洋山港海事局于2021年8月12日出具的《海事行政处罚决定书》(海事罚字[2021]011000016511),海华轮船“集海钟山”轮未如实记录污染物处置情况,被处以2,000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根据青岛海事局于2021年7月27日出具的《海事行政处罚决定书》(海事罚字[2021]050103006111),海华轮船“集海钟山”轮未按照规定保存污染物接收单证,被处以2,000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根据青岛海事局于2021年7月21日出具的《海事违法行为决定书》(海事罚字[2021]050103005911),锦江航运控股子公司SUPERAPEXSHIPPINGS.A.“MILDCHORUS”轮因穿越青岛港附近水域船舶禁航区,被处以5,000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根据上海外高桥港区海关于2022年1月4日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外高桥港区海关行政处罚决定书》(沪外港关缉违字[2022]0003号),锦江有限因未经向海关申报将一台马达运上船舶,其行为影响海关统计的准确性,被处以5,000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根据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7月29日出具的《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沪市监浦处[2021]152020001946号),锦江航运控股子公司上海锦亿仓储物流有限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357,958.59元、罚款100,000元的行政处罚。

除此之外,报告期内,锦江航运控股子公司上海市锦诚国际船务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诚国际”)及其子公司太仓锦诚国际船务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仓锦诚”)共收到18笔海关出具的行政处罚。其中,锦诚国际因向海关传输电子仓单数据不准确被虹口海关处以5次行政处罚,单笔处警告并罚款1,000元。太仓锦诚因向海关传输错误舱单信息被太仓海关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因向海关传输错误舱单信被太仓海关处以12次行政处罚,单笔处警告并罚款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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