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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乃达IPO | 利润“开倒车”,净现比不足0.5,陷产品侵权诉讼

中沪网了解到,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2023年第83次审议会议将于9月5日召开,届时将审议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乃达”)的首发事项。

据悉,安乃达是一家专业从事电动两轮车电驱动系统研发、生产及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产品包括直驱轮毂电机、减速轮毂电机和中置电机三大系列电机,以及与电机相匹配的控制器、传感器、仪表等部件,主要应用于国内外电动自行车、电助力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滑板车等电动两轮车。

据招股书显示,安乃达本次拟募集资金103,899.86万元,募集资金扣除本次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安乃达电动两轮车电驱动系统建设项目”、“电动两轮车电驱动系统扩产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截图来源于安乃达招股书)

中沪网查阅相关资料后,发现安乃达还存在以下问题,利润“开倒车”,净现比不足0.5;董事兼高管简历虚假陈述,信披质量被问询;因产品侵权被告上法庭尚未结案,判赔金额高达几千万元。

 

利润“开倒车”,净现比不足0.5

 

据招股书财务数据显示,2020年2021年、2022年(以下简称“报告期”),安乃达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76,886.11万元、118,010.82万元、139,789.89万元;同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7,813.88万元、12,940.04万元、15,087.03万元;同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7,589.09万元、12,379.23万元、15,816.55万元。

报告期内,安乃达业绩逐年增长,但是2023年开始,公司利润呈现出下坡路的趋势。2023年1-6月,安乃达营业收入为71,837.97万元,同比增长0.6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409.77万元,同比下降20.8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989.50万元,同比下降26.30%2023年上半年利润较上年同期出现较大下滑主要因为公司毛利率相对较高的电助力自行车相关产品收入有所下滑所致。

另外,基于安乃达目前的经营状况、市场环境及在手订单等情况,经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23年1-9月可实现营业收入115,644.82万元至119,612.88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1.64%至5.13%;预计2023年1-9月可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860.48万元至10,758.97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降低14.85%至21.96%;预计2023年1-9月可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504.03万元至10,402.53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降低16.84%至24.02%。

报告期各期,安乃达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1,421.88万元、9,683.85万元、6,818.35万元,经计算,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净现比分别为1.46、0.75、0.45,公司净现比呈现出逐年下降的趋势,2022年末已不足0.5。

 

董事兼高管简历虚假陈述,信披质量被问询

 

安乃达实际控制人为黄洪岳和卓达,本次发行前,黄洪岳直接持有公司13.79%的股份,通过上海坚丰控制公司35.17%的股份;卓达直接持有公司33.79%的股份。2018年10月16日,黄洪岳、卓达重新签署了《关于共同控制新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并保持一致行动的协议书》,约定双方将保证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中行使表决权时采取相同的意思表示,且若双方内部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应按照控股最多的一方的意向进行表决。因此黄洪岳和卓达合计控制公司82.76%的股份。目前,黄洪岳担任公司董事长,卓达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据招股书卓达简历显示,1994年3月至1996年11月期间,卓达曾在珠海珠光集团任销售经理。而据珠海珠光集团工商信息显示,珠海珠光集团成立于19996月15日,也就是说,在卓达担任珠海珠光集团销售经理期间,珠海珠光集团还尚未成立。

(截图来源于珠海珠光集团工商信息)

夏业中现担任安乃达董事兼副总经理,据招股书夏业中简历显示,1993年3月至1999年7月期间,夏业中曾在上海英济电子塑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济电子”)任经理助理。而据英济电子工商信息显示,英济电子成立于199312月21日,这比夏业中开始担任英济电子经理助理的时间晚了9个月。

(截图来源于英济电子工商信息)

从上来看,安乃达招股书披露的董事兼高管的简历中存在公司未成立便任职的情形,这说明公司在信息披露的质量上或还存在瑕疵。不仅如此,安乃达在信息披露也遭到上交所的质疑。据安乃达神和问询函显示,安乃达招股书披露的实控人黄洪岳在浙江特力电机有限公司、杭州华稀强磁材料有限公司、马鞍山威力机电有限公司、台州创意驱动技术有限公司的任职经历,实控人卓达在上海学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赣州市虔达电机有限公司的任职经历,董事盛晓兰在赣州市虔达电机有限公司的任职经历,以及董事夏业中、杨锟的部分任职经历,均与新三板挂牌时披露的公开转让说明书不一致;(2)保荐工作报告显示,公司在新三板挂牌期间未披露黄洪岳通过黄秀云、葛红明代持天津聚龙股权;(3)保荐工作报告显示,招股书关于公司受让上海安乃达商标和专利的表述与推荐挂牌申报材料披露存在一定差异。对此,上交所要求安乃达说明,本次申报文件与新三板挂牌期间信息披露的差异情况并解释原因,安乃达及实控人、董监高是否会因前述信披瑕疵受到处罚,对本次发行上市的影响;(2)安乃达实控人、董事挂牌新三板期间未予披露的前任职单位的基本情况,除任职外与安乃达股东、董监高、客户及供应商之间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关系,安乃达关联方认定、同业竞争核查是否完整、准确。

虽然安乃达面对上交所提出问题进行了回复,但是在董事兼高管的简历中又出现公司未成立便任职的情形,可见安乃达在信披质量还有待提升。

 

因产品侵权被告上法庭尚未结案,判赔金额高达几千万元

 

安乃达在生产经营中积累了多项专利和核心技术,核心技术是维持公司盈利能力的首要因素,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旦在公司在生产经营中出现专利侵权或核心技术出现泄露或被他人窃取,将对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方股份”)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证券代码:603489.SH。安乃达招股书将八方股份作为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在不久前,八方股份以产品侵权为由将安乃达及子公司安乃达驱动技术(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安乃达”)告上法庭。2023年4月11日,八方股份向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主张公司及江苏安乃达的M100、M230型号中置电机产品(以下简称“涉诉产品”)侵犯其拥有的名称为“一种电动自行车中轴力矩速度传感装置”、专利号为“ZL201420197915.1”的实用新型专利权(有效期自2014年4月22日至2024年4月21日,以下简称“涉诉专利”),该案件已在法院立案,案号为:“(2023)苏02民初221号”。2023年5月25日,公司及江苏安乃达收到传票、起诉状等案件资料。

据《民事起诉状》,八方股份请求法院判令:(1)公司及江苏安乃达立即停止侵害专利号为ZL201420197915.1的“一种电动自行车中轴力矩速度传感装置”实用新型专利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立即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犯本案实用新型专利的电机产品;(2)公司及江苏安乃达就侵权行为连带向八方股份支付侵权赔偿金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5,618万元;(3)公司及江苏安乃达承担案件诉讼费用。

2023年5月30日,安乃达委托专利代理律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对涉诉专利提起无效宣告请求。2023年6月12日,因公司对涉诉专利提起无效宣告请求,法院依法作出中止审理裁定。截至目前,该诉讼案件尚未开庭。而安乃达一旦败诉,安乃达将面临高额赔偿,同时安乃达M100、M230型号中置电机产品也将被停止销售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而中置电机产品为安乃达核心产品之一,报告期各期,公司中置电机产品销售收入分别为8,352.18万元、17,799.11万元、23,149.52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0.98%、15.25%、1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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