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沪网IPO专栏

捷众科技IPO | 关联交易或存遗漏,独董有违《独董办法》任职规定

中沪网了解到,北交所上市委员会定于2023年10月11日上午9时召开2023年第58次审议会议,届时将审议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众科技”)。

据悉,捷众科技成立于2004年11月,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汽车雨刮器系统零部件、汽车门窗系统零部件和汽车空调系统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

据招股书显示,捷众科技本次拟募集资金19,000.00万元,募集资金扣除本次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公司新能源汽车精密零部件智造项目、补充流动性资金。

(截图来源于捷众科技招股书)

据招股书财务数据显示,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1-月(以下简称“报告期”),捷众科技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4,890.7万元、17,251.80万元、19,537.87万元、9,287.17万元;同期净利润分别为3,204.62万元、3,002.30万元、3,756.02万元、1,355.33万元。

中沪网查阅相关资料后,发现捷众科技还存在以下问题,典型家族企业,关联交易或存遗漏;独董有违《独董办法》任职规定,或难勤勉尽责;采购金额与公开转让说明书现两个版本,信披真实性存疑。

 

典型家族企业,关联交易或存遗漏

 

据招股书显示,本次发行前,孙秋根、董珍珮夫妇和孙坤分别直接持有公司33.03%、18.17%和9.91%的股份,孙秋根、董珍珮通过瑞众投资间接持有公司7.60%的股份。此外通过一致行动协议可控制公司13.87%的股份。三人合计控制公司82.57%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进一步保证控制权的稳定,孙秋根、董珍珮和孙坤三人于2021年12月24日签订《一致行动协议》,约定:(1)需要由公司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事项及其他相关重大事项,各方应保持一致;(2)各方意见不一致的,以孙秋根的意思表示为准。为进一步保证孙秋根、董珍珮和孙坤控制权的稳定,孙秋根、董珍珮、孙坤、孙米娜、朱叶锋和董祖琰于2023年9月6日补充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约定:1、需要由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作出决议的事项及其他相关重大事项,各方应保持一致;2、各方意见不一致的,以孙秋根的意思表示为准。本次发行前,孙米娜、朱叶锋和董祖琰分别直接持有公司9.91%、1.98%和1.98%的股份。

上述六人中,孙秋根与董珍珮为夫妻关系,孙坤为孙秋根、董珍珮之子,孙米娜为孙秋根、董珍珮之女,朱叶锋为孙米娜的配偶,董祖琰为董珍珮之弟;孙秋根在公司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董珍珮担任董事,孙坤担任董事兼副总经理,孙米娜担任市场部副经理,朱叶锋担任车间主任,董祖琰担任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因此,捷众科技可以说一家妥妥的家族企业。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家族对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重大经营决策、生产经营、重大人事任免和利润分配等均能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的规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含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为上市公司关联自然人。因此孙米娜、朱叶锋均为捷众科技关联自然人。

值得注意的是,从岗位上来看,孙米娜、朱叶锋均不属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成员,但是作为公司员工,孙米娜、朱叶锋均按月在捷众科技处领取薪酬。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第8条,关联方交易包括接受和提供劳务。然而捷众科技招股书“关联交易”处却仅仅披露了报告期内向董监高等关联自然人支付的薪酬,并未披露公司向其他关联自然人支付薪酬的任何信息,捷众科技此举或遗漏了与关联自然人之间的关联交易。

 

独董有违《独董办法》任职规定,或难勤勉尽责

 

独立董事制度作为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一环,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推动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今年8月4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优化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证监会官方网站正式发布《独董办法》,并自2023年9月4日正式施行。

此次正式发布的《独董办法》主要包括五大内容,其一是明确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细化独立性判断标准,并对担任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良好品德作出具体规定。改善选任制度,从提名、资格审查、选举、持续管理、解聘等方面全链条优化独立董事选任机制,建立提名回避机制、独立董事资格认定制度等。明确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的兼职要求。其二是明确独立董事的职责及履职方式。独立董事履行参与董事会决策、对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对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专业建议等三项职责,并可以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特别职权。聚焦决策职责,从董事会会议会前、会中、会后全环节,提出独立董事参与董事会会议的相关要求。明确独立董事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平台对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要求独立董事每年在上市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并应当制作工作记录等。

江乾坤现担任捷众科技独立董事,据招股书显示,江乾坤除在捷众科技处担任独立董事外,目前还同时兼任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88270)、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5018)、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88036)、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3931)独立董事,而上述四家公司均为A股上市公司,已经超过了《独董办法》规定的三家了,如果捷众科技本次能顺利上市,那么江乾坤将同时担任五家A股上市公司董立董事。

除此之外,江乾坤还担任浙江理工大学会计系教授、硕士生导师,那么江乾坤能否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呢?不得而知?

 

采购金额与公开转让说明书现两个版本,信披真实性存疑

 

据据招股书显示,余姚市天捷五金厂为捷众科技2020年第三大供应商,对应采购金额为602.17万元。

(截图来源于捷众科技招股书)

而据捷众科技20224月11日披露的公开转让说明书显示,余姚市天捷五金厂为捷众科技2020年第二大供应商,对应采购金额为705.75万元,这比捷众科技招股书披露的采购金额多了103.58万元。

(截图来源于捷众科技公开转让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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