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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特股份IPO | 现金流承压,毛利率变化异与同行业,行政处罚或存隐瞒

中沪网了解到,南京肯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肯特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注册申请获得证监会同意,将登陆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据悉,肯特股份的主营业务为高性能工程塑料制品及组配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性能工程塑料材料选型、配方及产品设计等解决方案。公司高性能工程塑料制品及组配件产品具有耐高压、耐高低温、耐腐蚀、耐磨损、抗蠕变、低介电损耗、高阻抗等优异性能,终端产品可广泛应用于阀门和压缩机等通用机械制造、通信设备制造、高铁及轨道交通设备制造、汽车制造、仪器仪表制造、医疗器械、半导体设备、环保设备、风电设备等领域。

据招股书显示,肯特股份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35,215.50万元,募集资金扣除本次发行费用后将分别用于公司密封件与结构件等零部件扩产项目、四氟膜扩产项目、耐腐蚀管件扩产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截图来源于肯特股份招股书)

其实这已经是肯特股份第二次冲击创业板了,只不过在第一次冲击创业板时,公司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出现背离的问题,最终决定申请撤回前次申报的申请材料。相较于前次IPO,公司本次要顺利一些。即使如此,中沪网在查阅相关资料后,发现肯特股份存在以下问题,现金流承压,毛利率变化异与同行业;独董对外兼职隐而未宣,或还遗漏关联方;招股书还隐瞒报告期内行政处罚。

 

现金流承压,毛利率变化异与同行业

 

据招股书财务数据显示,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1-6月(以下简称“报告期”),肯特股份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24,543.25万元、24,511.03万元、31,670.18万元、19,947.34万元;同期净利润分别为4,551.13万元、4,262.97万元、5,332.58万元、4,210.78万元,同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613.05万元、2,960.25万元、6,648.71万元、-585.42万元。

从上述各项财务数据可以看出,肯特股份业绩总体是增长的,但是公司各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远低于同期净利润,尤其是2023年上半年,甚至为负,这就说明公司在现金流上存在较大的压力。

除此之外,肯特股份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化与同行存在较大的差异。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7.46%、35.01%、36.65%和40.00%,波动较大,2021年和2022年主营业务毛利率均低于2020年,但在2023年上半年初夏较大反弹;而同期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均值分别为43.07%、40.74%、39.21%、37.63%,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

 

(截图来源于肯特股份招股书)

 

独董对外兼职隐而未宣,或还遗漏关联方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7号——创业板公司招股说明书》第四十三条规定,肯特股份应披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简要情况,主要业务经历及实际负责的业务活动;对肯特股份设立、发展有重要影响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还应披露其创业或从业历程;同时,肯特股份还应说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兼职情况及所兼职单位与肯特股份的关联关系。

高永如和杨春福均现担任肯特股份独立董事,据招股书显示,高永如对外兼职多家企业,但是招股书对其兼职情况或并未详尽披露。

江苏利民纸品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民纸品”)成立于20097月,利民纸品曾系新三板挂牌企业,现已终止挂牌。而据天眼查显示,高永如现担任利民纸品董事一职。而且天眼查还显示,利民纸品董事高永如与肯特股份独立董事高永如为同一人。但是肯特股份招股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兼职情况”列表中却未见利民纸品身影。

江苏联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7月(以下简称“联众出版”)。据天眼查显示,杨春福现担任联众出版董事一职,同样天眼查还显示,联众出版董事杨春福与肯特股份独立董事杨春福为同一人,但是肯特股份招股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兼职情况”列表中却也未见联众出版身影。

另外,根据《深交所创业板规则关于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认定》,控股股东及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或担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或重大影响的除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也就是说,利民纸品和联众出版还应该认定为肯特股份关联方,但是肯特股份关联方列表中也并没有利民纸品和联众出版,因此肯特股份此举或遗漏关联方。

 

招股书隐瞒报告期内行政处罚

 

据肯特股份20239月27日披露的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内,肯特股份及其子公司不存在任何行政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2020年12月29日,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仙居分局下发台环仙罚字[2020]7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因肯特催化存在RTO出口废气二氯甲烷折算浓度超出标准限值的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该局对肯特催化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从时间上来看,肯特股份遭到行政处罚的时间很明显在报告期内,但是肯特股份对此却并未提及。

另外,2019年7月8日,杭州市萧山区应急管理局下发萧应急罚[2019]16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因肯特科技主要负责人张志明、安全管理员杨建锋未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该局对肯特科技作出3.6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019年1月24日,上海外高桥港区海关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沪外港关简违字[2019]0032号),肯特股份因委托上海前锦国际货运有限公司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货物时,申报货物类别与实际货物不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六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五)项的规定,该局对肯特股份处以7,7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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