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沪网IPO专栏

米格新材IPO | 董事兼高管对外投资和兼职隐而未宣,研发费用远低于同行

中沪网了解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定于2024年1月26日召开2024年第5次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会议,届时将审议江苏米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米格新材”)的首发事项。

据悉,米格新材是一家专业从事功能性碳基材料及制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聚焦于高温热场隔热碳材料领域,主要产品包括黏胶基/PAN基石墨软毡、石墨硬质复合毡等,广泛应用于光伏晶硅制造热场、半导体热场、粉末冶金热场等场景。

据招股书显示,米格新材本次拟募集资金50,176.98万元,募集资金扣除本次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公司功能性碳纤维材料生产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截图来源于米格新材招股书)

中沪网查阅相关资料后,发现米格新材存在以下问题,“失血”也不忘分红,核心产品价格大幅下降;董事兼高管对外投资和兼职隐而未宣,还涉嫌遗漏关联方;参股公司实控人化身专利发明人,研发费用率远低于同行。

 

“失血”也不忘分红,核心产品价格大幅下降

 

据招股书财务数据显示,2020年、2021年、2022年和20231-6月(以下简称“报告期”),米格新材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3,601.77万元、30,301.29万元、43,864.69万元和26,015.45万元;同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3,138.12万元、6,488.28万元、10,655.34万元和5,781.52。

报告期内,米格新材业绩是呈现增长的趋势的,但是公司的现金流却非常吃紧,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15.43万元、-78.53万元、-10,442.26万元和5,592.55万元。2020-2022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远低于当期净利润,甚至在2021年和2022年还为负数。还值得一提的是,在现金流恶化的情况下,公司却还接连进行现金分红,2020年和2021年,公司分别进行了33.75万元和1,650.00万元的分红。

黏胶基石墨软毡和PAN基石墨软毡系米格新材的两大核心产品,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这两个产品实现的销售收入。近年来,光伏行业产能飞速扩张,导致市场供给快速增加,导致行业竞争加剧。受此影响,报告期内公司两大核心产品黏胶基石墨软毡和PAN基石墨软毡的销售价格也是逐年降低。

报告期各期,米格新材黏胶基石墨软毡的平均价格为43.74万元/吨、41.87万元/吨、31.62万元/吨和21.96万元/吨,2023年上半年的黏胶基石墨软毡的平均价格2020年降幅达49.79%。报告期各期,公司PAN基石墨软毡的平均价格分别为18.08万元/吨、18.08万元/吨、16.23万元/吨和14.13万元/吨,2023年上半年的黏胶基石墨软毡的平均价格2020年降幅达21.85%。

由于产品价格的逐年下降,公司PAN基石墨软毡毛利率也是快速下降,报告期各期,公司PAN基石墨软毡毛利率分别为33.82%、27.35%、21.68%和13.07%,降幅较为明显。

 

董事兼高管对外投资和兼职隐而未宣,还涉嫌遗漏关联方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7号——创业板公司招股说明书》第四十三条规定,米格新材应披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简要情况,主要业务经历及实际负责的业务活动;对米格新材设立、发展有重要影响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还应披露其创业或从业历程;同时,米格新材还应说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兼职情况及所兼职单位与米格新材的关联关系。

魏再秋系米格新材董事兼财务负责人,据招股书显示,魏再秋除在米格新材处任职外,对外不存在任何兼职的情况,但是事实或并非如此。

据天眼查显示,淮北市牧晨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牧晨商贸”)成立于20159月29日,主要经营范围为销售服装服饰、皮革制品、箱包、饰品、文化用品、日用百货。成立至今,魏再秋一直持有牧晨商贸10%的股份,并担任其财务负责人。同时天眼查还显示,牧晨商贸股东兼财务负责人魏再秋与米格新材董事兼财务负责人为同一人。但是米格新材招股书对魏再秋却只字未提,此举或违深交所披露规则。

另外,根据《深交所创业板规则关于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认定》,控股股东及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或担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或重大影响的除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也就是说,牧晨商贸还应该认定为米格新材关联方,因此米格新材此举或遗漏重要关联方。

 

参股公司实控人化身专利发明人,研发费用率远低于同行

 

仁烁光能(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烁光能”)系米格新材参股公司,公司持有其3.72%的股权,仁烁光能主要从事新型钙钛矿太阳能电池研发和生产。同时米格新材实际控制人陈新华还直接持有仁烁光能3.92%的股份,并担任仁烁光能监事一职。仁烁光能成立至今,谭海仁为其实际控制人。

资料显示,谭海仁系南京大学现代工程与应用科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谭海仁本科就读于中南大学,米格新材实际控制人陈新华于1998年至2008年在中南大学任教,与谭海仁为师生关系。

值得注意的是,谭海仁还是米格新材两项专利的第一发明人。这两项专利名称分别为“一种短纤维制备碳纤维保温毡的方法”一种沥青液净化过滤装置”,其中一项为发明专利,另一项为实用型专利。

由于谭海仁系南京大学现代工程与应用科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为进一步明确该专利权属,2023年1月,米格新材与南京大学签署《知识产权共有权益协议》,双方确认该发明专利为共同共有,米格新材享有该项专利70%的知识产权权属,南京大学享有剩余30%的权属。2023年6月,米格新材与南京大学签署《技术转让(专利权)合同》,南京大学将合法拥有的该项专利30%的权属全部转让给米格新材并约定了转让价款,南京大学不再享有该项专利的任何权属及与权属相关的一切权利。

事实上,米格新材的研发成果并不显著。据招股书显示,截至2023年7月31日,米格新材及其子公司仅仅只拥有4项发明专利。而这主要也是由于公司吝啬的研发投入有关。

报告期各期,米格新材研发费用分别为711.00万元、1,652.19万元、2,555.30万元和1,548.05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5.23%、5.45%、5.83%和5.95%。而同期同行业可比公司研发费用率均值分别为7.75%、7.19%、7.88%和10.59%,公司研发费用率远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均值。

(截图来源于米格新材招股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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