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方制药IPO | 业绩或将出现“停滞”,核心产品市占率总体呈现下降趋势
中沪网了解到,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方制药”或公司)披露招股意向书,公司启动发行,将于8月15日申购,证券简称:小方制药,证券代码:603207。小方制药拟在上交所主板上市。
据招股书显示,小方制药本次拟公开发行股份4,000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后总股本为16,000万股。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2,400万股,占发行数量的6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600万股,占发行数量的40.00%。公司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时间为8月12日9:30-15:00,8月14日为公司本次网上路演时间。
据悉,小方制药自成立以来,公司主营业务一直专注于外用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产品主要为非处方药品,使用方便,易于储存,属于家庭常备药。公司产品涵盖消化类、皮肤类和五官类等细分领域,包括开塞露、甘油灌肠剂、炉甘石洗剂、氧化锌软膏、碘甘油、呋麻滴鼻液、氧氟沙星滴耳液、硫软膏、解痉镇痛酊、冻疮膏、复方薄荷脑软膏、尿素维E乳膏、硼酸洗液、苯扎溴铵酊、白花油、硼酸软膏、水杨酸软膏等,可用于治疗便秘(含小儿便秘)、皮炎湿疹、口腔溃疡、牙龈肿痛、牙周炎、鼻炎鼻塞、中耳炎、痤疮褥疮、跌打损伤、冻疮、晒伤烫伤、头癣、角质增生等常见疾病,也可以满足皮肤保养、伤口及环境消毒、创面收敛、感冒症状缓解、提神醒脑等日用护理需求。
招股书显示,小方制药本次拟公开募资83,214.00万元,募资金额将用于外用药生产基地新建项目、新产品开发项目和营销体系建设及品牌推广项目。
(截图来源于小方制药招股书)
中沪网查阅相关资料后,发现小方制药存在以下问题,业绩或将出现“停滞”,核心产品市占率总体呈现下降趋势;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名不副实;成立至今仅一项发明专利,无专业背景的实控人却是多项专利的唯一发明人。
业绩或将出现“停滞”,核心产品市占率总体呈现下降趋势
据招股书财务数据显示,2021、2022年和2023年(以下简称“报告期”),小方制药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40,177.15万元、45,688.97万元和47,187.16万元,同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分别为12,626.68万元、17,517.99万元和20,362.70万元。
小方制药在业绩上的表现还是不错的。但是公司在营业收入上或还是不大符合沪市主板的要求,一般来说,主板要求三年营业收入累计15个亿,而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累计仅只有13.30亿元。
另外,据招股书披露,小方制药2024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178.87万元,同比增长0.6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11,881.59万元,同比增长0.72%。以此来看,公司2024年业绩基本将于2023年持平,不会有什么增长,较报告期内公司业绩增速有明显下降。
据招股书显示,小方制药主要产品包括开塞露、炉甘石洗剂等产品,报告期内上述品种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7.72%、67.20%和67.45%,毛利占毛利总金额的比例分别为68.61%、65.53%和67.95%,因此公司产品相对集中。
虽然公司主要产品已在细分市场形成一定竞争优势。然而报告期内,受行业内企业竞争压力的影响,公司开塞露、炉甘石洗剂等产品市场占有率出现一定波动,总体呈现下降趋势,例如2020年至2022年度,开塞露产品市场占有率分别为17.57%、16.06%和16.42%,炉甘石洗剂市场占有率分别为45.16%、43.59%和42.61%。另外,根据福元医药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其2022年开塞露出厂销售数量为5.41亿支,已远远超过小方制药开塞露出厂销售数量3.04亿支。
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名不副实
小方制药为高新技术企业,报告期内,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按照15%计缴。报告期内,公司依法享受的所得税税收优惠金额为1,545.48万元、2,060.72万元和2,371.97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均为10.00%。值得注意的是,小方制药虽然为高新技术企业,但是似乎并未满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据招股书显示,小方制药并未将研发人员单独进行披露,反而将生产、质检及研发人员合并在一起披露,一般来说,对于这种合并披露,实则上就是一种障眼法。
据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各期,小方制药研发人员平均薪酬19.33万元/人、19.72万元/人、18.00万元/人。另外,报告期各期,公司研发费用中职工薪酬费用分别为789.99万元、846.98万元、788.01万元。经计算,报告期各期,公司研发人员分别为41人、43人、44人,当各期末员工总人数的比例分别为7.41%、7.88%、8.03%。
据招股书显示,小方制药共拥有两家全资子公司——上海方之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上海小方医药有限公司,两家子公司均未开展业务活动,因此公司员工均来自母公司小方制药。
值得注意的是,据现行有效的《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实施办法》第三章第四条,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因此,报告期内,小方制药在研发人员占比上并不满足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条件。
成立至今仅一项发明专利,无专业背景的实控人却是多项专利的唯一发明人
专利数是衡量一家公司研发创新能力的重要指标,其中发明专利对创造性水平的要求显著高于实用新型专利,且保护期限更长,因此更被看重。据招股书显示,截至2024年2月23日,小方制药仅仅只有1项发明专利,而且该项专利还是在2023年授权取得。也就是说,自1993年起,三十年的时间竟然无一项发明专利,作为一家高新技术企业以及从事医药行业的企业来说,也是相当罕见。
截至2024年2月23日,小方制药拥有43项实用型专利,其中公司实际控制人方之光系公司16项实用型专利的专利发明人,其中还有12项专利方之光系唯一发明人。
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专利法所称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在完成发明创造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的人、为物质技术条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从事其他辅助工作的人,不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据招股书方之光简历显示,方之光,1957年1月出生,加拿大籍,护照号为AS26****,中国语言文学专业,本科学历。1989年至1991年任香港恒力集团恒深制衣总经理,1991年至今任运佳远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佳远东”)董事长,1993年至今先后担任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运佳远东主营业务为服装贸易业务。
因此在创立小方制药前,方之光从事行业为服装贸易行业,并无医药行业研发的相关专业背景,而且也没有医药方面的学历背景。试问在此种背景,方之光却现身多项专利或专利申请的发明人员名单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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