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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鑫股份IPO | 毛利率下降,半数发明专利靠受让取得,还涉嫌伪高新

中沪网了解到,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鑫股份”)披露招股意向书,公司启动发行,将于9月6日申购,众鑫股份拟在上交所主板上市。

据悉,众鑫股份本次拟公开发行股份25,559,700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后总股本为102,238,793股。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5,111,940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战略配售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2,268,760股,约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6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8,179,000股,约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40.00%。公司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时间为9月3日9:30-15:00,9月5日为公司本次网上路演时间。

据悉,众鑫股份主营业务为自然降解植物纤维模塑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利用蔗渣浆、竹浆等天然植物纤维材料,通过模具塑造成型,实现吸塑、注塑工艺的造型效果,是塑料制品的良好替代,广泛应用于餐饮、快消、医疗、工业等领域。公司主要产品为餐饮具及精品工业包装,餐饮具系用于餐饮或类似用途的器具,主要包括餐盒、盘、碟、刀、叉、筷、碗、杯等。

据招股书显示,众鑫股份本次拟募集资金153,826.45万元,募集资金扣除本次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公司年产10万吨甘蔗渣可降解环保餐具项目(崇左众鑫一期)、年产10万吨甘蔗渣可降解环保餐具项目(来宾众鑫一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截图来源于众鑫股份招股书)

中沪网查阅相关资料后,发现众鑫股份存在以下问题,毛利率呈下降趋势,负债压力较大而偿债能力却偏弱;半数发明专利靠受让取得,还涉嫌“伪高新”;报告期内发安全事故致人死亡,安全意识淡薄。

 

毛利率呈下降趋势,负债压力较大而偿债能力却偏弱

 

据招股书财务数据显示,2021年、2022年、2023年(以下简称“报告期”),众鑫股份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91,032.23万元、131,579.38万元、132,606.24万元;同期净利润分别为11,859.85万元、19,022.22万元、23,143.85万元。

虽然报告期内众鑫股份业绩呈现增长的趋势,但是公司毛利率却总体呈现下降的趋势。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餐饮具产品。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3.23%、28.05%和31.22%。另外,2020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为39.62%,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较2020年均有明显的下降。

另外,众鑫股份还面临较大负债压力。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分别为4,204.44万元、15,809.30万元和16,784.97万元,长期借款分别为0元、3,999.64万元和3,999.64万元。2022年末,公司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与上年末相比均快速上升。

报告期各期末,众鑫股份流动比率分别为1.22、1.23和1.51,速动比率分别为0.80、0.79和0.87。一般而言,流动比率是流动资产对流动负债的比率,用来衡量企业流动资产在短期债务到期以前,可以变为现金用于偿还负债的能力;速动比率是指企业速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用来衡量企业流动资产中易于变现用于偿还流动负债的能力,一般而言,流动比率维持在2、速动比率维持在1较为正常。而报告期内,众鑫股份流动比率一直低于2,流动比率一直低于1。总的来看,众鑫股份负债压力较大,但偿债能力却比较弱。

 

半数发明专利靠受让取得,还涉嫌“伪高新”

 

据招股书显示,公司于2020年、2023年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报告期内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减按15%缴纳企业所得税;众生纤维于2020年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2021年度-2022年度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减按15%缴纳企业所得税;广西华宝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2021年度-2022年度减按9%缴纳企业所得税,2023年度减按15%缴纳企业所得税。此外,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国家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报告期内,上述所得税税收优惠占公司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2.57%、17.28%和11.94%。

虽然众鑫股份一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但是公司是否真正满足高新技术企业的资质或有待商榷?

2016年初由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显示,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必须同时满足八大基本条件,其中明文规定“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此外还明确规定研发人员需占企业当年员工总数的10%以上。

据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各期,众鑫股份研发费用分别为3,001.69万元、3,683.46万元和3,935.37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30%、2.80%和2.97%。公司2022年和2023年研发费用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均低于3%。另外,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研发与技术人员153人,占员工总数的比例为5.23%,占比也低于10%。

从上来看,众鑫股份无论是在研发费用占比还是研发人员占比均不再满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条件,那么众鑫股份是否涉嫌“伪高新”呢?

另外,截至2023年末,众鑫股份拥有发明专利4项、实用新型专利83项、外观设计专利17项。值得注意的是,众鑫股份的这4项发明专利均是在2022年和2023年取得,而且其中还有2项是通过受让的方式取得,这也让其对公司独立研发能力产生了质疑?

 

报告期内发安全事故致人死亡,安全意识淡薄

 

目前,众鑫股份共有8家一级全资子公司,4家二级全资子公司。公司子公司较多,这也就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报告期内,众鑫股份及其子公司均在安全问题遭到相关部门的处罚,其中还发生了一起安全事故致人死亡,可见其公司安全意识比较淡薄。

2022年5月,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因众鑫股份子公司众生纤维存在占用防火间距的违法行为,对其处以罚款1.50万元的处罚。

2023年3月,兰溪市应急管理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因2022年12月17日众鑫股份兰溪永昌工厂成型车间模具更换时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在机器操作过程中失误致一名机修工受伤后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兰溪市应急管理局对众鑫股份给予罚款31万元。

2023年4月,众鑫股份因占用防火间距、自动消防系统未定期监测,以及消防设施、器材设施、设置不符合标准受到兰溪市消防救援大队的行政处罚,合计罚款5.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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