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策橡胶IPO | 关联方或存遗漏,连续因产品质量问题被起诉
中沪网了解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定于2025年2月13日召开2025年第2次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会议,届时将审核中策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策橡胶”)首发申请。
据悉,中策橡胶主要从事全钢胎、半钢胎、斜交胎和车胎等轮胎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自成立以来致力于为国内外消费者提供高质量、高性能、绿色节能的多样化轮胎产品,是国内外销售规模最大的轮胎制造企业之一。公司拥有“朝阳”、“好运”、“威狮”、“全诺”、“雅度”、“金冠”、“WESTLAKE”、“GOODRIDE”、“CHAOYANG”、“TRAZANO”等多个国内外知名品牌。
据招股书显示,中策橡胶本次拟募集资金48.50亿元,募集资金扣除本次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公司高性能子午线轮胎绿色5G数字工厂项目、年产250万套全钢子午线载重轮胎生产线项目、中策橡胶(建德)有限公司春秋厂区改扩建及仓储配套项目——全钢子午线轮胎车间Ⅴ建设项目、中策橡胶(天津)有限公司高端绿色轮胎制造产业链提升改造项目、中策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泰国增资建设高性能子午胎项目。
(截图来源于中策橡胶招股书)
中沪网查阅相关资料后,发现中策橡胶存在以下问题,利润波动较大,长期高负债运行;独董兼职选择性披露,还遗漏了关联方;连续因产品质量问题被起诉,生产经营或存漏洞。
利润波动较大,长期高负债运行
据招股书财务数据显示,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1-6月(以下简称“报告期”),中策橡胶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3,060,121.18万元、3,188,885.32万元、3,525,225.46万元和1,851,819.96万元;同期实现净利润分别为137,481.56万元、122,487.26万元、263,786.90万元和253,970.80万元。
从上述数据中可以看出,报告期内,中策橡胶营业收入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但是净利润上却存在一定的波动,并不稳定,其中2022年在营业收入增长的情况下,净利润却出现下降,接着在2023年及2024年1-6月又呈现出较快的增长。
除此之外,中策橡胶一直处于高负债运行。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借款余额分别为370,475.97万元、347,725.06万元、330,647.63万元和376,056.04万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65.12%、77.64%、80.84%和83.97%。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361,865.84万元、595,904.65万元、584,461.87万元和621,503.78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20.22%、28.01%、27.93%和28.59%。报告期内,公司长期借款和短期借款余额较大。
报告期各期,中策橡胶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9.15%、68.58%、63.81%和62.62%,流动比率分别为0.96、0.85、0.89和0.92,速动比率分别为0.49、0.45、0.50和0.53。总的来看,报告期内,中策橡胶资产负债率较高,而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有比较低,其偿债能力较弱。
独董兼职选择性披露,还遗漏了关联方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7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招股说明书》第四十三条中策橡胶应披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主要业务经历及实际负责的业务活动;对中策橡胶设立、发展有重要影响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还应披露其创业或从业历程;同时还应说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对外投资和兼职情况及所投资和兼职单位与中策橡胶的关联关系。
叶小珍现担任中策橡胶独立董事,招股书披露,叶小珍除在中策橡胶处任职外,对外还同时兼任多家企业。
据招股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对外投资情况”列表显示,杭州六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六屏信息”)为叶小珍持股51%的企业。而据天眼查显示,六屏信息成立于2006年7月18日,目前叶小珍持有六屏信息51%的股份,并担任其董事兼经理,为六屏信息实际控制人。而据六屏信息工商变更记录显示,2024年11月21日,叶小珍开始担任六屏信息董事兼经理。因此六屏信息系叶小珍对外兼职的企业,但是中策橡胶招股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兼职情况及所兼职单位与中策橡胶的关联关系”列表中却未见六屏信息认定为叶小珍对外兼职的企业。
另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于关联方及关联交易认定的相关规定》,控股股东及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或担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或重大影响的除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也就是说,六屏信息还应该认定为中策橡胶关联方,但是在中策橡胶招股书关联方列表中也未见六屏信息的身影。
连续因产品质量问题被起诉,生产经营或存漏洞
报告期内各期,中策橡胶境外主营业务收入金额分别为1,237,731.85万元、1,489,992.30万元、1,683,165.40万元和886,938.96万元。境外市场是公司全球经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值得注意的是,报告期内,中策橡胶却因为产品质量问题接连遭到起诉。
2022年5月2日,原告WILLIAMMETCALF作为一起交通事故的受害者(涉事车辆前排乘客)向美国阿拉巴马州莫比尔县巡回法院提起诉讼,向THEHERCULESTIRE&RUBBERCOMPANY、AMERICANTIREDISTRIBUTORS等被告主张产品责任;2022年10月18日,原告修改诉状,追加中策橡胶、朝阳橡胶为共同被告,主张中策橡胶及其子公司朝阳橡胶作为轮胎生产商承担产品责任,就原告WILLIAMMETCALF人身和经济损失以及诉讼程序产生的一切费用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前述诉请未提及具体赔偿金额。截至报告期末,上述事故中死亡司机的继承人提出答辩的同时也被该巡回法院同意追加为本案新增原告,并向本案被告进行索赔,主张中策橡胶及朝阳橡胶的产品责任。截至2024年12月9日,原被告双方正在谈判和解中。
2021年7月31日,原告DENNISSOUSA在美国德克萨斯州费耶特县IH-10公路的故障车道上更换故障轮胎时被其他车辆撞伤,遂向美国德克萨斯州哈里斯县法院提起诉讼,将中策橡胶、中策美国、ALBERTPINA、HERTZVEHICLES,LLC、LIONSHEADSPECIALITYTIRE&WHEEL列为被告,主张中策橡胶及中策美国作为故障轮胎的生产商承担产品责任,与其他被告共同承担DENNISSOUSA的医疗费、诉讼支出等一切费用,但前述诉请未提及具体赔偿金额。根据美国唐永昶律师于2024年7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中策橡胶提供的资料及与中策橡胶相关负责人的访谈,该案已恢复审判,尚未确定开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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