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触媒IPO:招股书多处数据与供应商披露不一致,销售费用存疑
回顾过去,中触媒在经营业绩上应收账款和存货“双高”,偿债能力弱;向关联方与非关联方销售同一产品单价差异大;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存疑。
除上述问题外,中触媒还面临信披的考验。中触媒招股书多处数据与供应商披露不一致;供应商频繁被罚,还存“皮包”公司之嫌;销售费用职工薪酬呈现“过上车”,真实性令人质疑。
招股书多处数据与供应商披露不一致
资料显示,中触媒供应商浙江肯特催化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为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肯特催化”)全资子公司,据肯特催化2019年年度报告显示,中触媒为肯特催化2019年第四大客户,对应销售额为1,448.94万元。
(截图来源于肯特催化2019年年度报告)
据中触媒招股书显示,浙江肯特催化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为中触媒第三大供应商,2019年中触媒对其采购额为1,370.59万元,比肯特催化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的金额少了78.35万元。
(截图来源于中触媒招股书)
另外,2019年末肯特催化与中触媒在应收和应付款上也存在差异。据肯特催化2019年年度报告显示,2019年末,肯特催化对中触媒的应收账款余额为784.63万元,而中触媒招股书显示,2019年末,中触媒对浙江肯特催化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应付账款为1,055.33万元,在该款项上中触媒招股书披露的数据又比肯特催化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数据多了270.70万元。中触媒2019年对肯特催化采购金额比其年度报告少78.35万元的情况下,应付账款却高出270.70万元,这不免令人怀疑中触媒招股书数据的真实性?
(截图来源于肯特催化2019年年度报告)
(截图来源于中触媒招股书)
供应商频繁被罚,还存“皮包”公司之嫌
四川众邦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邦制药”)在2019年成为中触媒的前五大供应商,之后便一直位居中触媒前五大供应商,2019年、2020年、2021年1-6月,中触媒对众邦制药的采购金额分别为862.21万元、3,132.74万元、2,707.96万元。
据天眼查显示,2015年9月,众邦制药因为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被四川省泸州市泸县环保局责令停止建设并处以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2017年8月,众邦制药因为违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制度被泸县环保局处以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接着又因为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及验收制度被泸县环保局处以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2019年5月,众邦制药又因为违反环保制度被泸州市泸县生态环境局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2020年4月,众邦制药因为违反应急管理制度被泸县应急管理局处以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
中涛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涛新材”)在报告期内一直为中触媒的前五大供应商,报告期各期,中触媒对中涛新材的采购额分别为760.17万元、2,135.27万元、4,389.03万元、2,230.09万元。
据天眼查显示,2016年7月,中涛新材因为应急管理不到位被青铜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处以罚款2.8万元的行政处罚。另外,中涛新材控股股东刘晓黎还持有中触媒100.00万股股份,占比0.76%。
大连利达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达铜业”)为中触媒2018年和2019年前五大供应商,对应采购金额分别为589.24万元和752.40。
据天眼查工商信息显示,利达铜业为陈元宝持股60%,马娜持股40%的企业。据利达铜业2018年和2019年年度报告显示,利达铜业2018年和2019年社保缴纳人数均为0,而陈元宝和马娜名下并无其他控股和参股的企业,所以也不存在员工社保代缴的情形。作为中触媒年供应金额接近大几百万的供应商难道连一个员工都没有吗?
销售费用职工薪酬呈现“过上车”,真实性令人质疑
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1-6月(以下简称“报告期”),中触媒销售费用分别为618.43万元、683.27万元、643.56万元、583.84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3.66%、2.05%、1.59%、1.81%。其中销售人员职工薪酬分别为154.48万元、199.71万元、183.51万元、185.32万元。报告期各期,中触媒销售人员分别有7人、9人、12人、12人。
不难发现,中触媒在2020年销售人员同比增加33.33%的情况下,销售人员职工薪酬却同比下降8.11%,而中触媒2020营业收入较2019年同比增加21.91%。另外,到了2021年上半年,在销售人员人数不变的情况下,中触媒半年销售人员的职工薪酬就已经超过了2020年全年销售人员的职工薪酬。分别为那么中触媒的销售费用是否真实呢?
(截图来源于中触媒招股书)
(截图来源于中触媒招股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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