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鹏生物IPO:独董在外投资和任职选择性披露,或遗漏多家重要关联方
据2022年2月24日深交所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定于2022年3月3日召开2022年第10次上市委员会审议会议,审核菲鹏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菲鹏生物”)的首发事项。
菲鹏生物是一家行业领先的体外诊断整体解决方案供应商,主营业务为体外诊断试剂核心原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并为客户提供体外诊断仪器与试剂整体解决方案。
据招股书显示,菲鹏生物本次拟募集资金250,559.72万元,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公司体外诊断试剂核心原料建设项目,体外诊断仪器及配套试剂解决方案研发、生产项目,研发中心技术平台建设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据招股书财务数据显示,2018年、2019年、2020年和2021年1-6月(以下简称“报告期”),菲鹏生物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22,130.76万元、28,905.50万元、106,750.84万元和110,300.89万元,同期净利润分别为2,460.28万元、5,745.49万元、63,312.14万元和71,871.51万元。
菲鹏生物在2020年业绩实现了暴增,而这主要得益于2020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在全球范围内爆发。公司作为体外诊断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凭借在体外诊断试剂核心原料和试剂解决方案方面的积累,助力下游体外诊断试剂厂家迅速开发出性能可靠的新冠检测试剂盒,目前公司是新冠核酸检测试剂原料和新冠抗原免疫检测试剂原料主要的供应商之一。新冠产品2020年度、2021年1-6月分别为菲鹏生物贡献6.97亿元、8.69亿元的收入,占当期主营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5.44%、78.78%。
虽然菲鹏生物业绩实现了快速增长,但是中沪网在查阅相关资料后依旧发现菲鹏生物还存在不少的问题,也为菲鹏生物本次IPO增添了一些不确定性。独董在外投资和任职选择性披露,或遗漏多家重要关联方,招股书信披质量令人质疑;同时期股权转让价格相差较大,实控人通过多次股权获利四千多万元。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8号——创业板公司招股说明书》第四十三条规定,发行人应披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简要情况,主要业务经历及实际负责的业务活动;对发行人设立、发展有重要影响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还应披露其创业或从业历程;同时,发行人还应说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兼职情况及所兼职单位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据招股书显示,2020年7月至今,王伟一直任菲鹏生物独立董事。此外,招股书还显示,2020年3月至今,王伟还就职于杭州沨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任总经理。
通过天眼查发现,王伟除担任菲鹏生物独立董事和杭州沨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之外,还担任多家企业的法人代表以及对外持有多家企业的股份,其中王伟担任法人代表并在业或存续的企业13家,对外投资持有其股份并在业或存续的企业有21家,担任董事、总经理、监事相关高管并在业或存续的企业有26家。这其中包含有成都长益置业有限公司、成都卓邑晟成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山东震威商贸有限公司等30多家企业。但是,菲鹏生物招股书对王伟在外担任法人代表、对外持股以及担任高管的30多家企业只字未提。菲鹏生物招股书未详尽披露董事在外兼职情况,此举或违反深交所披露规则。
另外,根据《深交所创业板规则关于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认定》,控股股东及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或担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或重大影响的除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也就是说,王伟在外担任法人代表、对外持股以及担任高管的30多家企业应为菲鹏生物关联方,但是在招股书中,菲鹏生物也未将与王伟在外担任法人代表、对外持股以及担任高管的30多家企业列为自己的关联方。那么,菲鹏生物此举又是否涉嫌遗漏多家重要关联方呢?
与王伟一样,2020年7月至今,廖骞也一直任菲鹏生物独立董事。而菲鹏生物招股书对廖骞对外投资以及担任高管的企业也存在选择性披露的问题。
通过天眼查发现,宁波砺达致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砺达致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智达拓方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惠州砺达天成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惠州铁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腾生乐享科技有限公司、深圳悦点互动科技有限公司、宁波辉戈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均为廖骞持股的企业,此外,廖骞还担任厦门TCL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执行董事;任上海思客琦智能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菲鹏生物招股书对上述廖骞对外投资企业以及担任法人代表、董事以及总经理的企业只字未提,也未将其列为关联方。
面对上述独立董事在外兼职情况存在多家企业未披露,也未将其列为关联方,试问菲鹏生物招股书信披是否真实,其信披质量也是令人担忧,而保荐机构又是否履行其勤勉尽责的义务呢?
同时期股权转让价格相差较大,实控人获利达四千多万元
据招股书显示,截止目前,雯博投资直接持有菲鹏生物56.96%股份,系菲鹏生物控股股东。崔鹏及曹菲夫妇分别直接持有菲鹏生物12.04%和1.24%股份,通过雯博投资间接控制菲鹏生物56.96%股份,通过百奥科技间接控制菲鹏生物23.56%股份,崔鹏及曹菲夫妇合计控制菲鹏生物93.80%股份,为菲鹏生物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菲鹏生物成立至今曾发生多次的股权转让,就在IPO前夕,菲鹏生物及其实控人还进行多次股权转让。
2020年8月30日,磐信投资与菲鹏生物、百奥科技、雯博投资、崔鹏共同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百奥科技将其持有的菲鹏生物360万股股份(占股本总额的1.00%)以20,000万元的价格转让予磐信投资。2020年8月31日,德福投资与菲鹏生物、百奥科技、雯博投资、崔鹏共同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百奥科技将其持有的菲鹏生物180万股股份(占股本总额的0.50%)以10,000万元的价格转让予德福投资。2020年9月1日,凯辉投资与菲鹏生物、百奥科技、雯博投资、崔鹏共同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百奥科技将其持有的菲鹏生物90万股股份(占股本总额的0.25%)以5,000万元的价格转让予凯辉投资。2020年9月4日,红杉商辰与菲鹏生物、百奥科技、雯博投资、崔鹏、曹菲共同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百奥科技将其持有的菲鹏生物540万股股份(占股本总额的1.50%)以30,000万元的价格转让予红杉商辰。上述四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为55.56元/股。
2020年9月5日,刘强与雯博天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刘强将其持有的菲鹏生物262.9590万股股份(占股本总额的0.7304%)以11,687.0667万元的价格转让予雯博天津。2020年9月8日,信健医疗与雯博天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信健医疗将其持有的菲鹏生物55.6587万股股份(占股本总额的0.1546%)以2,473.72万元的价格转让予雯博天津。2020年9月25日,祺辉投资与雯博天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祺辉投资将其持有的菲鹏生物66.7904万股股份(占股本总额的0.1855%)以2,968.4622万元的价格转让予雯博天津。上述三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为44.44元/股。
从上我们可以发现,上述股权转让发生在同一时间段,但是前四次的股权转让价格要比后三次股权转让的价格要高出11.12元/股,那么发生股权转让的定价是否合理呢?而崔鹏对菲鹏生物股权转让还并没有结束。紧接着,雯博天津又将低价受让菲鹏生物股份再以高价转让出去。
2020年9月27日,铧兴志格与菲鹏生物、雯博天津、雯博投资、崔鹏共同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雯博天津将其持有的菲鹏生物360万股股份(占股本总额的1.00%)以20,000万元的价格转让予铧兴志格。2020年9月28日,华益医疗与菲鹏生物、百奥科技、雯博天津、雯博投资、崔鹏共同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百奥科技将其持有的菲鹏生物10.5919万股股份(占股本总额的0.0294%)以588.4389万元的价格转让予华益医疗;雯博天津将其持有的菲鹏生物25.4081万股股份(占股本总额的0.0706%)以1,411.5611万元的价格转让予华益医疗。上述两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为55.56元/股。
据招股书显示,雯博天津成立于2019年9月10日,闻博天津虽然为菲鹏生物持股平台,但是该员工持股平台只有崔鹏一人,崔鹏直接持有雯博天津99.00%的出资份额,雯博投资持有雯博天津1.00%的出资份额。崔鹏利用雯博天津将菲鹏生物股权一进一出的操作,从中直接获利4,000多万元。从雯博天津成立的时间以及股东来看,似乎都像是为崔鹏专门设立的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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