笛东设计IPO:高管简历屡现“造假”,独董在外任职选择性披露,或遗漏重要关联方
据证监会官网公告显示,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定于2022年1月28日召开2022年第6次上市委员会审议会议,届时将审议笛东规划设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笛东设计”)的首发事项。
据悉,笛东设计自2007年成立至今,一直深耕园林景观设计及规划设计业务。公司自起步阶段即确立了综合、全面、专业的复合型发展格局,经过多年的探索和积累,公司已发展成为一家综合性景观设计企业。公司业务类型包括住宅景观设计、市政景观设计、商业办公景观设计、文化旅游景观设计、规划设计等。
据招股书显示,笛东设计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000万股,本次新股发行数量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拟募集资金40,230.42万元,其中34,516.23万元将用于公司设计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剩余5,714.19万元将用于信息化建设项目。
中沪网查阅相关资料发现笛东设计还存在以下问题,个人控股达95%,赊销问题不断加剧,高管简历屡现“造假”,独董在外任职选择性披露,或遗漏重要关联方。
个人控股达95%,赊销问题不断加剧
据招股书显示,本次发行前,袁松亭直接持有笛东设计22%的股份,并通过笛东投资间接控制笛东设计63%的股份、通过东持咨询间接控制笛东设计10%的股份,合计直接或间接控制笛东设计95%的股份,为笛东设计的实际控制人。袁松亭自2014年公司成立以来一直担任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袁松亭对公司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人事任免以及重大经营决策均能产生绝对控制,这样就很容易形成一言堂的情形,而其中小股东的利益很难得到保证。
据招股书财务数据显示,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1-6月(以下简称“报告期”),笛东设计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21,491.56万元、25,116.99万元、30,431.22万元和15,835.81万元,其中2019年、2020年增幅分别为16.87%和21.16%;同期净利润分别为4,071.03万元、4,773.88万元、6,039.36万元和2,717.37万元,其中2019年、2020年增幅分别为17.26%和26.51%。报告期内,笛东设计业绩保持稳定的增长。
在业绩增长的被,其赊销问题也显得更加突出。报告期各期末,笛东设计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3,433.47万元、4,122.14万元、6,556.68万元和8,663.39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2.15%、21.40%、26.27%和35.64%,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5.98%、16.41%、21.55%和27.35%,占比不断增加。据业内人士表示,公司应收账款占同期主营业务的收入比例过高,这相当于部分收入是“纸上富贵”,实际贡献给业绩的收入十分有限。
高管简历屡现“造假”
据招股书显示,胡洋女士于2011年加入笛东有限,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目前持有笛东设计员工持股平台东持咨询18%的出资额,而东持咨询持有笛东设计10%的股权,所以刘洋通过东持股份间接持有笛东设计1.8%的股份。
在刘洋入职笛东设计之前,刘洋曾在多家公司任职,其中在2000年3月至2001年10月任职于北京清华紫光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后更名为北京紫光军创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紫光”)。据天眼查工商信息显示,北京紫光成立于2001年7月20日,该公司于2018年7月20日注销。值得注意的是,刘洋入职北京紫光的时间却比北京紫光成立的时间还早了1年多,这显然是不可能的。
笛东设计招股书不止董秘刘洋的简历存在造假,公司财务负责人姜海青女士的简历也同样存在上述问题。姜海青于2018年11月加入笛东设计,2019年7月起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目前,姜海青持有笛东设计员工持股平台东持咨询6.67%的出资额,间接持有笛东设计0.667%的股份。
据招股书显示,姜海青在入职笛东设计之前,主要也从事财务工作和在会计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其中,在1998年7月至2006年8月,姜海青任山东正源和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正源和信”)担任审计项目经理。据天眼查工商信息显示,正源和信成立于2000年8月14日,该公司与2017年6月28日被吊销。同样,姜海青入职正源和信的时间比正源和信成立的时间足足早了2年多。
笛东设计董事兼董秘以及财务负责人均存在简历“造假”玩穿越的情形,而这其中又是否为隐藏什么呢?同时,这也让我们对笛东设计招股书其他董事、高管以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历真实性产生了质疑,是否也存在上述情形。
独董在外任职选择性披露,或遗漏重要关联方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8号——创业板公司招股说明书》第四十三条规定,笛东设计应披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简要情况,主要业务经历及实际负责的业务活动;对笛东设计设立、发展有重要影响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还应披露其创业或从业历程;同时,笛东设计还应说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兼职情况及所兼职单位与笛东设计的关联关系。
据招股书显示,陈川先生从2018年12月至今一直担任笛东设计独立董事,据招股书陈川先生的简历显示,目前处在笛东设计出任独立董事之外,还在外参股多家公司并担任高管。1998年2月至今任北京赛格立诺办公科技有限公司(后改制整体变更为北京赛格立诺办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目前还兼任北京创享智谷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经理,北京每座美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北京创享智谷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经理,北京印通信融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创享智谷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经理兼执行董事,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据天眼查工商信息显示,浙江万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鸿物业”)成立于2020年6月10日,笛东设计独立董事陈川担任其法人代表,并持有其25%股份。但是笛东设计招股书对此却只字未提。笛东设计未详尽披露董事在外兼职情况,此举或违反深交所披露规则。
另外,根据《深交所创业板规则关于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认定》,控股股东及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或担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或重大影响的除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也就是说,万鸿物业应为笛东设计关联方,但是在招股书中,笛东设计也并没有将万鸿物业列为自己的关联方,那么,笛东设计此举是否涉嫌遗漏重要关联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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