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沪网IPO专栏

铖昌科技IPO:增收不增利,独董和监事对外投资和兼职隐而未宣

中沪网了解到,证监会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定于2022年4月7日召开2022年第40次发行审核委员会工作会议,届时将审议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铖昌科技”)的首发事项。

据悉,铖昌科技主要从事相控阵T/R芯片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产品目前主要应用领域包括星载、机载、舰载、车载和地面相控阵雷达中。

据招股书显示,铖昌科技本次拟募集资金50,910.59万元,其中39,974.26万元将用于公司新一代相控阵T/R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另外10,936.33万元用于卫星互联网相控阵T/R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中沪网查阅相关资料发现铖昌科技还存在以下问题,实控人持有控股股东四成股权被质押,控制权存隐患,增收不增利,赊销问题显著,对客户与供应商双重依赖,独董和监事对外投资和兼职隐而未宣,信披质量或“打折”。

 

实控人四成股权质押,控制权存隐患


据招股书显示,和而泰持有铖昌科技62.97%的股份,为铖昌科技控股股东。刘建伟系和而泰的实际控制人,并担任和而泰的董事长、总裁及法定代表人,所以刘建伟通过和而泰间接控制铖昌科技,为铖昌科技的实际控制人。

目前,铖昌科技实际控制人刘建伟持有铖昌科技控股股东和而泰股份14,847.50万股,占和而泰总股本的16.24%。值得注意的是,刘建伟因个人融资需求,将自身所持和而泰股份质押,本次发行前,刘健伟其所持有的和而泰股份累计被质押5,840.00万股,占和而泰股份总数的6.39%,占刘建伟所持和而泰股份总数的39.33%。

铖昌科技招股书称,目前刘建伟个人资信情况及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融资违约等失信情况。需要引起注意的是,一旦刘建伟资信状况及履约能力大幅恶化、股票二级市场剧烈波动或发生其他不可控事件,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持和而泰质押股份全部被强制平仓或质押状态无法解除,可能导致刘建伟丧失对和而泰的控制权,从而导致铖昌科技面临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


增收不增利,对客户与供应商双重依赖


据招股书财务数据显示,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1-6月(以下简称“报告期”),铖昌科技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9,984.78万元、13,253.83万元、17,490.70万元、8,021.54万元;同期净利润分别为5,788.88万元、6,663.43万元、4,548.46万元、4,614.94万元。从数据可以看出,2020年度中,公司在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1.97%的情况下,净利润却同比下滑31.74%,出现增收不增利的情形,其盈利能力令人担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应收账款与应收票据总金额分别为10,960.31万元、11,849.21万元、17,585.16万元和18,696.07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09.77%、89.40%、100.54%和233.07%。一般而言,公司赊销账款占同期主营业务的收入比例过高,这相当于部分收入是“纸上富贵”,实际贡献给业绩的收入十分有限。

报告期内,铖昌科技产品的最终用户为军方,所以其主要客户主要为军工集团及其下属单位。目前公司最主要的客户为军工集团下属的A01单位和B01单位。报告期内,公司对前述两个客户的销售收入合计分别为8,379.79万元、12,699.58万元、14,735.68万元和4,277.81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3.92%、95.82%、84.25%和53.33%,占比较高,对其存在较大的依赖性。一旦公司在新产品研发、新客户开发、新业务领域的拓展等方面进展不利,或现有型号装备需求大幅下降,那么较高的客户集中度将对公司的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除此之外,铖昌科技在核心原材料晶圆的供应也存在单一供应商依赖较大的问题。报告期内,公司向A供应商采购晶圆的金额分别为2,048.64万元、1,920.15万元、3,470.42万元和1,688.88万元,占公司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62.24%、81.96%、71.68%和85.74%,占比较大,而且还呈现上升的趋势。


独董和监事对外投资和兼职隐而未宣,信披质量或“打折”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41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招股说明书》第四十三条铖昌科技应披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主要业务经历及实际负责的业务活动;对铖昌科技设立、发展有重要影响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还应披露其创业或从业历程;同时还应说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对外投资和兼职情况及所投资和兼职单位与铖昌科技的关联关系,与铖昌科技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亲属关系。

据招股书显示,2018年5月至2020年5月,张丽任铖昌有限财务总监;现任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副总监、杭州和而泰智能控制技术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9月至今,任铖昌科技监事会主席。

据天眼查显示,北京元鑫美达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鑫美达”)成立于20145月12日,成立时,周晏持有其100%的股权并担任其法人代表。据天眼查元鑫美达变更记录显示,20201月6日,周晏将元鑫美达100%的股权转让给张丽,同日,元鑫美达法人代表也变更为张丽,并担任其执行董事兼经理,而该张丽与铖昌科技监事会主席张丽为同一人。

但是铖昌科技招股书对上述张丽担任元鑫美达执行董事兼经理,并持有100%的股权只字未提,此举或违反深交所披露规则。

另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于关联方及关联交易认定的相关规定》,控股股东及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或担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或重大影响的除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也就是说,元鑫美达应该为铖昌科技关联方,但是在铖昌科技关联方列表中也未见元鑫美达的踪影,这是否又涉嫌遗漏重要关联方呢?

铖昌科技招股书中,对于董监高对外投资未详尽披露还不止监事会主席张丽一人。据招股书显示,2020年9月至今,张迎春任铖昌科技独立董事。此外,2008年9月至今,张迎春还担任深圳航天东方红卫星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据天眼查显示,哈尔滨思展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展科技”)成立于20121212日,思展科技成立至今,张迎春持有思展科技2.5%。同样,铖昌科技招股书对独立董事张迎春对外持有思展科技股份的情况也是未进行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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