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荣股份三战IPO | 老问题没改,招股书与问询函业务成本不匹配
中沪网了解到,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定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2022年第22次上市委员会审议会议,届时将审议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荣股份”)的首发申请。
据悉,中荣股份是一家以快速消费品、消费电子市场为主要领域,集研发、设计、生产、销售于一体的纸制印刷包装解决方案供应商,为国内外高端客户提供创意设计、方案策划、新技术应用、色彩管理及其他个性化需求配套解决方案。
据招股书显示,中荣股份本次拟募集资金89,256.95万元,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公司产能扩建项目、仓库建设项目(昆山)、管理信息系统升级项目(中山)以及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
中沪网查阅相关资料后,发现中荣股份还存在以下问题,三战IPO,老问题没改,公司及子公继续接连遭到处罚,招股书与问询函披露的业务成本不匹配,或存虚增利润之嫌,招股书或还遗漏多家关联方。
三战IPO,老问题没改
早在2018年6月,中荣股份就曾向证监会提交IPO申请文件,公司你在深交所主板上市,不过在,2018年9月,公司就因为中山新工厂搬迁进度未达预期,公司预计2018年净利润会较2017年大幅下降,便向证监会申请撤回。
2019年6月上旬,中荣股份第二次向证监会提交了IPO申请文件,公司也由深交所主板改道至创业板。值得注意的是,就该次申报前夕(2019年5月)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拟因叉车使用相关情况对公司处以25.00万元罚款(经中荣股份整改后,中山市场监管局对中荣股份减轻处罚金额,于2019年6月26日向中荣股份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罚款10.00万元)。此外,公司在提交申请文件后,2019年6月10日昆山市环境保护局又向子公司昆山中荣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拟因昆山中荣环保违法事项对昆山中荣处以15.10万元的行政处罚。
为此,公司也因为连续受到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昆山市环境保护局金额较大的行政处罚,考虑在未进行充分整改前上述处罚事项可能对公司IPO审核造成影响。公司便于2019年6月下旬再一次撤回了申请文件。
2021年3月,中荣股份再次向创业板IPO发起冲击,可见这已经是中荣股份第三次向IPO发起冲击了,可谓是“一波三折”。想不到的是,中荣股份并不积极吸取前次撤回的教训。报告期内,中荣股份及子公司昆山中荣又接连遭到行政处罚。
2020年5月2日,据“苏昆(消)行罚决字[2020]013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昆山市消防救援大队在检查中发现昆山中荣存在一处安全出口标志未处于工作状态;经湿式报警阀放水测试,水力警铃及压力开关未动作;一处防火门损坏,共三类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的问题,对昆山中荣处以3万元的罚款。另外,据“苏昆(消)行罚决字[2020]013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昆山市消防救援大队在检查中又发现昆山中荣一期厂房内两处安全出口堆放货物,堵塞安全出口,又再次对昆山中荣处以3万元的罚款。
另外,2020年9月17日,据“拱中港关缉告字[2020]002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中山港海关发现中荣股份于2020年5月12日存在出口货物价格申报不实的情形,对中荣股份处以0.42万元的罚款。2021年3月18日,据“拱中港关缉告字[2021]001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中山港海关再次发现中荣股份于2021年2月1日存在出口货物报关单价申报不实的情形,有对中荣股份处以以2.666万元的罚款。
招股书与问询函披露的业务成本不匹配,或虚增利润
报告期各期,中荣股份主营业务成本主要由直接材料和制造费用构成,其中直接材料成本主要由纸张、油类材料和塑料材料构成。据首轮问询函显示,报告期各期,纸张直接成本分别为59,383.67万元、70,203.52万元、82,546.38万元。其中白板纸成本分别为30,786.11万元、35,586.01万元、39,128.48万元;白卡纸成本分别为15,271.36万元、18,554.09万元、22,688.64万元;瓦楞纸成本分别为4,475.64万元、5,207.67万元、5,484.95万元。
据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各期,中荣股份主要材料白板纸耗用量分别为80,999.71吨、88,281.70吨、87,990.36吨;白卡纸耗用量分别为29,605.37吨、32,350.12吨、38,376.79吨;瓦楞纸耗用量分别为6,866.98万张、8,324.93万张、8,797.01万张。
报告期各期,白板纸原材料的采购价格分别为3,838.55元/吨、4,141.78元/吨、4,809.10元/吨;白卡纸采购价格分别为5,335.48元/吨、5,651.99元/吨、6,469.75元/吨;瓦楞纸采购价格分别为0.67元/张、0.65元/张、0.68元/张。
经计算,报告期各期,白板纸耗用成本分别为31,092.14万元、36,564.34万元、42,315.44万元;白卡纸耗用成本分别为15,795.89万元、18,284.26万元、24,828.82万元;瓦楞纸耗用成本分别为4,600.88万元、5,411.20万元、5,981.97万元。
经对比发现,中荣股份首轮问询函中白板纸成本分别为招股书计算所得耗用成本分别少306.03万元、978.33万元、3,186.96万元;白卡纸成本分别少524.53万元、-269.83万元、2,140.18万元;瓦楞纸耗用成本分别少125.24万元、203.53万元、497.02万元。如果差异相差不大,这还有可能是因为四舍五入的情形造成的,而中荣股份首轮问询函与招股书披露数据计算所得存在几千万的差额,这似乎就有点问题了。不知中荣股份是否存在虚降成本来提高利润的情形呢?
另外,据中荣股份首轮问询函显示,报告期各期,公司油类材料成本分别为8,602.03万元、10,008.73万元、10,368.42万元。据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各期,公司油类材料耗用量分别为2,087.89吨、2,281.71吨、2,432.98吨;油类材料采购价格分别为44.10元/吨、45.11元/吨、47.58元/吨。
经计算,报告期各期,油类材料耗用成本分别为9207.59万元、10,292.79万元、11,576.12万元。中荣股份首轮问询函中油类材料成本分别为招股书计算所得耗用成本分别少605.59万元、284.06万元、1,207.70万元。
或遗漏多家关联方
据招股书显示,与中荣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自然人股东、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亦为中荣股份关联方,包括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
中山市朵拉文化创意产业有限公司为中荣股份董事林沛辉女儿林贵华的配偶吴培轩持有其50%的股权,并担任其执行董事、总经理的企业,为公司一关联方,吴培轩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珠海市金鼎潘朵拉美食坊成立于2016年3月8日,惠来县潘朵拉精品店成立于2011年4月15日,珠海市金鼎潘朵拉精品店成立于2013年2月22日,上述三家店均为吴培轩经营的个体工商户。但是中荣股份招股书关联方列表中却并没有出现上述吴培轩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的身影。值得注意得是,据招股书显示,黄敏诗为中荣股份实际控制人黄焕然的女儿,为公司关联自然人。而招股书关联方列表中将黄敏诗经营的个体工商户中山市柒作食茶餐饮店,中山市柒作食茶东镇餐饮店均列为关联方。那么中荣股份此举是否涉嫌遗漏关联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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