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环科技IPO | 募投项目与环评文件披露不一致,募资补流比例超标
中沪网了解到,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定于2022年5月5日召开2022年第51次发行审核委员会工作会议,届时将审核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环科技”)的首发事项。
据悉,楚环科技是一家集研发、设计、制造、销售、服务为一体的废气恶臭治理系统解决方案服务商,主要服务于市政污水处理厂、餐厨垃圾处理厂客户。
据招股书财务数据显示,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1-6月(以下简称“报告期”),楚环科技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9,146.33万元、25,820.58万元、40,132.07万元、20,599.73万元,同期净利润分别为1,786.05万元、3,243.34万元、7,644.29万元、3,357.06万元。
中沪网查阅相关资料后,发现楚环科技还存在以下问题,募投项目与环评文件披露不一致,募资补流比例严重超标;主要供应商屡次被罚,资质筛选和管理或存漏洞;董事履历虚假陈述,对外兼职和投资选择性披露。
募投项目与环评文件披露不一致,募资补流比例严重超标
据招股书显示,本次楚环科技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不低于公司发行后股份总数的25%,且不超过2,009.35万股,拟募集资金40,993.92万元,其中,16,830.42万元将用于废气治理设备系列产品生产线项目,7,163.50万元将用于技术研发中心及信息协同平台建设项目,剩余17,000.00万元将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据招股书显示,楚环科技本次废气治理设备系列产品生产线项目已备案,且黄冈市生态环境局蕲春县分局已出具环评核准文号蕲环批函〔2020〕064号。值得注意的是,据蕲环批函〔2020〕064号显示,废气治理设备系列产品生产线项目的投资总额为16,000.00万元,这比招股书披露的投资总额少了830.42万元。
另外,还需要指出的是,据2020年2月14日证监会修订发布的《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明确规定,通过配股、发行优先股或董事会确定发行对象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募集资金的,可以将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通过其他方式募集资金的,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比例不得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30%;对于具有轻资产、高研发投入特点的企业,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超过上述比例的,应充分论证其合理性。
楚环科技本次募资资金用于补充营运资金的金额占募资总额的比例为41.47%,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为71,635.06万元,2020年研发投入为1,745.44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4.35%,可以看出,楚环科技并不属于轻资产、高研发投入特点的企业。也就是说,楚环科技募资资金用于补充营运资金的金额占募资总额的比例已经远远超出了证监会规定的30%的监管要求上限。
主要供应商屡次被罚,资质筛选和管理或存漏洞
据招股书显示,沁阳市沁北塑化厂(以下简称“沁北塑化厂”)报告期内一直为楚环科技的第一大供应商,对应采购额为2,629.00万元,2,543.62万元,3,845.70万元、3,988.27万元。据天眼查显示,2017年8月和9月接连因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遭到沁阳市环境保护局环保处罚。
苏州顶裕节能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顶裕节能”)在报告期内也一直为楚环科技的前五大供应商,对应采购金额分别为632.36万元、908.90万元、1,367.01万元、1,206.06万元。
据天眼查显示,2021年9月,顶裕节能因违反VOCs生产活动规定被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处以罚款7.80万元的环保处罚。2022年1月,顶裕节能又因为欺诈消费者行为及其从属被苏州市吴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江苏实力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力材料”)为楚环科技2020年和2021年上半年的全五大供应商,对应采购金额分别为684.54万元和973.73万元。据天眼查显示2020年11月,实力材料因为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被宿迁市泗阳生态环境局迟疑罚款3.8万元的环保处罚。
杭州楚丰建筑劳务承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丰建筑”)为楚环科技2021年上半年的第五大供应商,对应采购金额为808.55万元。据天眼查显示,2020年7月,楚丰建筑因未按规定,擅自在绍兴市越城区曲屯1号地块项目进行夜间施工作业存在环境噪声污染,影响该路段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后被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处以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另外,2021年6月,发现楚丰建筑在北京市大兴区生物医药基地仲景西路与宝参南街交叉口路北100米的建筑施工过程中,1台切割机未安装粉尘净化装置,切割产生的粉尘未经处理直接外排大气环境,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污染。后被北京市大兴区生态环境局处以罚款1万元的环保处罚。同年8月,楚丰建筑又因为在该工地的食堂在烹饪加工过程中,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装置,烹饪加工产生的部分含油烟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大气环境,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污染,又被北京市大兴区生态环境局处以罚款0.5万元的环保处罚。
此外,2021年1月,国家税务总局安吉县税务局发布了四条楚丰建筑欠缴税收的公告,欠缴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共计1,454.92万元。
上海展冀膜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展冀膜”),2017年8月,展冀膜因违反票据管理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处以罚款3,750元的行政处罚。2018年7月,展冀膜又因违反违反第九条第(三)项规定,发布广告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被金山区市场监管局处以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停止发布。
从上可以发现,楚环科技报告期内的多家前五大供应商多次遭到相关部门的处罚,那么楚环科技在其供应商资质的筛选以及管理上是否存在较大漏洞。
董事履历虚假陈述,对外兼职和投资选择性披露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8号——深交所公司招股说明书》第四十三条规定,发行人应披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简要情况,主要业务经历及实际负责的业务活动;对发行人设立、发展有重要影响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还应披露其创业或从业历程。
陈步东为楚环科技董事长兼总经理,据陈步东简历显示,2005年9月至2006年2月,陈步东曾任职泰科流体控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科流体”)销售人员。据天眼查泰科流体工商信息显示,泰科流体成立于2008年9月12日,这比陈步东任职泰科流体的时间足足晚了三年之多。
另外,2020年8月至今,杨媛一直担任楚环科技董事一职。据招股书杨媛简历显示,2001年10月至2004年10月,任职于韦莱浦东保险经纪有限公司(现改名为“韦莱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韦莱保险”)。据天眼查韦莱保险工商信息显示,韦莱保险成立于2004年8月23日,这比杨媛任职韦莱保险的时间也差不多晚了近三年。
此外,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8号——深交所公司招股说明书》第四十三条规定,发行人还应说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兼职情况及所兼职单位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据招股书显示,本次发行前,陈晓东持有楚环科技4.55%股权,目前担任公司董事和江南销售总监。
据天眼查显示,杭州漫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漫韵投资”)成立于2014年03月20日,陈晓东持有漫韵投资5.88%的股权,并担任其副董事长一职。另外,杭州翻翻文化创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翻翻创意”)成立于2014年4月6日,陈晓东担任其副董事长。杭州翻翻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翻翻传媒”)成立于2013年4月3日,陈晓东担任其副董事长。杭州翻翻影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翻翻影业”)成立于2017年3月30日,陈晓东担任其董事。翻翻创意、翻翻传媒和翻翻影业均为漫韵投资子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天眼查显示,上述陈晓东与楚环科技董事陈晓东为同一人。而招股书对陈晓东漫韵投资、翻翻创意、翻翻传媒和翻翻影业均只字未提。
另外,根据《深交所上市公司规则关于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认定》,控股股东及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或担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或重大影响的除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也就是说,漫韵投资、翻翻创意、翻翻传媒和翻翻影业应该为公司关联方,但是招股书关联方列表也未见其身影,此举是否遗漏关联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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