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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兰仪表IPO | 董事、高管履历虚假陈述,参股公司现身第一大客户

中沪网了解到,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定于2022年5月20日召开2022年第27次上市委员会审议会议,届时将审议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真兰仪表”)的首发申请。

据悉,真兰仪表主营业务为燃气计量仪表及配套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公司现已形成模具开发与生产、零部件制造、软件开发、智能模块研发与生产、燃气计量仪表整机自动化装配的全产业链业务模式。

据招股书显示,真兰仪表本次拟募集资金173,795.75万元,募集资金扣除本次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公司燃气表产能扩建项目上海计量仪表建设项目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截图来源于真兰仪表招股书)

据招股书财务数据显示,2019年、2020年、2021年(以下简称“报告期”),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为63,127.37万元、84,974.67万元和106,294.17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3,326.79万元、16,864.14万元和18,174.66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成果实现了快速增长。

中沪网查阅相关资料后,发现真兰仪表还存在以下问题,产品销售单价真实性或遭拷问?董事、高管履历虚假陈述,信披现疑云;参股公司现身第一大客户,交易价格远低于第三方,或存利益输送。


产品销售单价真实性或遭拷问?


报告期内,真兰仪表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超过99%,主营业务突出,公司产品主要包括膜式燃气表、智能燃气表、工商业用燃气表、气体流量计以及零部件等,其中膜式燃气表和智能燃气表及相关零部件为公司最主要的产品品种。

据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各期,真兰仪表气体流量计实现的销售收入分别为476.6万元、1,392.67万元、4,028.25万元;同期公司气体流量计的销售数量分别为0.04万台、0.11万台、0.38万元。经计算,报告期各期,公司的气体流量计的销售单价分别为11,915.00/台、12,660.64/台、10,600.66/台。

(截图来源于真兰仪表招股书)

(截图来源于真兰仪表招股书)

值得注意的是,真兰仪表招股书主要产品销售价格变动情况”处显示,报告期各期,真兰仪表气体流量计的销售单价分别为7,637.77/台、4,740.20/台、4,666.11/台。报告期各期,真兰仪表招股书披露的气体流量计销售单价与计算所得销售单价分别相差4,277.23万元、7,920.44万元、5,934.55万元,差异率分别为56.00%、167.09%、127.18%,差异较大。

(截图来源于真兰仪表招股书)


董事、高管履历虚假陈述,信披现疑云


本次发行前,李诗华先生直接持有真兰仪表42,935,968股股份,占真兰仪表股本总额19.605%,通过胜勃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0,000股股份,占真兰仪表股本总额0.0046%,合计持有真兰仪表19.61%的股份,并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据招股书李诗华简历显示,李诗华于1996年9月加入浙江正泰仪器仪表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正泰仪表”),曾任正泰仪表技术部经理,江西正泰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正泰仪表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兼燃气表制造部经理。而据正泰仪表工商信息显示,正泰仪表成立于19985月20日,比李诗华开始任职于正泰仪表的时间足足晚了一年半之多。

(截图来源于真兰仪表招股书)

(截图来源于正泰仪表工商信息)

本次发行前,任海军先生直接持有真兰仪表21,014,964股股份,占真兰仪表股本总额9.5959%,通过诗洁合伙间接持有公司215,000股股份,占真兰仪表股本总额0.0982%,合计持有真兰仪表9.694%的股份,并担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据招股书任海军简历显示,2000年7月至2003年4月,任海军曾任职于四川泰鹏测控仪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泰仪表”)。而鹏泰仪表工商信息显示,鹏泰仪表成立于20023月14日,同样,鹏泰仪表成立的时间比海军开始任职鹏泰仪表的时间也晚了一年半之多。

 (截图来源于真兰仪表招股书)

 (截图来源于鹏泰仪表工商信息)


参股公司现身第一大客户,交易价格远低于第三方


据招股书显示,河北华通燃气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华通”)是真兰仪表与中国燃气合作设立,中国燃气下属中燃燃气实业(深圳)有限公司持有其50.66%的股权,真兰仪表持有河北华通33.34%的股权。

报告期内,中国燃气及其下属公司一直是真兰仪表的第一大客户,各期,公司对其销售额分别为11,222.98万元、10,629.83万元、8,816.04万元。而公司对中国燃气及其下属公司的销售额贡献最大的则是河北华通。报告期各期,公司对河北华通的销售额分别为10,943.74万元、10,377.09万元、8,503.89万元,占各期公司对中国燃气及其下属公司销售额的比例分别为97.51%、97.62%、96.46%。

报告期内,真兰仪表对河北华通的销售主要为燃气表相关的零部件包括塑料件、线路板和金属件。其中,报告期各期,公司对河北华通销售线路板单价分别为32.21元/件、26.96元/件、25.99元/件;2019年,河北华通未向第三方采购线路板。2020年和2021年河北华通向第三方采购的无线远传智能燃气表线路板单价分别为28.32元/件和28.82元/件,对应差异率分别为-5.04%和10.89%,可以看出,华北华通向真兰仪表采购线路板的单价要低于向第三方采购的单价,而且差异率呈现增大的趋势。对此,真兰仪表解释说,与河北华通之前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

 (截图来源于真兰仪表招股书)

此外,报告期内,真兰仪表还向华北华通销售燃气表,报告期各期,公司对河北华通工商业用燃气表平均单价分别为779.27元/台、619.84元/台、639.36元/台;同期公司对境内客户工商业用燃气表平均销售单价分别为1,136.86元/台、924.26元/台、897.13元/台,各期差异率分别为-31.45%、-32.94%、-28.73%,差异率较大。对此,真兰仪表解释说,报告期内,公司工商业用燃气表和气体流量计销售额相对较小,为进一步开拓中国燃气该类产品市场,公司降低了对河北华通销售该类产品的价格。

(截图来源于真兰仪表招股书)

值得注意的是,报告期各期,真兰仪表对河北华通销售金额分别为10,943.74万元、10,377.09万元和8,503.89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7.37%、12.25%和8.06%;河北华通对公司利润表贡献的投资收益分别为5,199.39万元、3,480.23万元和1,454.67万元,占营业利润的比例分别为29.45%、16.89%和5.83%,从数据上不难看出,华北华通对公司的利润贡献率快速下滑,而且公司对华北华通销售金额占主营业务的比例与投资收益占营业利润的比例也并不匹配。试问,这其中与河北华通的关联交易正如真兰仪表说的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吗?或还有待拷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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