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沪网IPO专栏

涛涛车业再上会,前监事曾控制企业成立便合作,还与实控人父母控制企业同址经营

中沪网了解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定于2022年6月1日召开2022年第30次上市委员会审议会议,届时将审议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涛涛车业”)的首发申请。据了解,涛涛车业曾在2021年10月22日首次上会,不过遭到暂缓表决,时隔7个多月后,涛涛车业也终于迎来自己的二度上会。

据当时深交所公告显示,上市委的问题主要围绕涛涛车业曾股东涛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涛涛集团”展开,上市为要求涛涛车业:(1)结合涛涛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负债、对外担保及具体解决情况,说明涛涛集团直接或间接将资金转给曹马涛、曹侠淑兄妹,同时将部分资产及业务转给涛涛车业,是否具有逃避债务或担保责任的意图,涛涛车业是否因涛涛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相关债务及担保纠纷受到影响;(2)说明仅将曹马涛认定为涛涛车业实际控制人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据悉,涛涛车业是一家专注于户外休闲娱乐兼具短途交通代步功能的汽动车、电动车3及其配件、用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汽动车主要包括50cc~300cc排量段的全地形车和50cc~250cc排量段的摩托车;电动车主要包括电动滑板车、电动平衡车、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

据招股书显示,涛涛车业此次拟募集资金60,000万元,其中,26,000万元用于年产100万台智能电动车建设项目、7,000万元用于全地形车智能制造提升项目、7,000万元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5,000万元用于营销平台建设项目、15,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截图来源于涛涛车业招股书)

一般来讲,暂缓审议旨在提高IPO信披质量,如果能够打消上市委对重点问题的“担忧”,涛涛车业仍有希望登陆资本市场。不过,中沪网查阅相关资料后,发现涛涛车业还存在以下问题,净利润“开倒车”,净收益质量持续恶化;前监事曾控制企业成立便合作,还与实控人父母控制企业同址经营,另外,涛涛车业对其年采购金额超2千万元,但公司员工却仅仅只有1人,或为涛涛车业承担成本、费用或输送利益等情形呢?

 

净利润“开倒车”,净收益质量持续恶化


据招股书财务数据显示,2019年、2020年、2021年(以下简称“报告期”),涛涛车业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75,166.35万元、138,556.63万元、201,769.38万元;同期净利润分别为7,175.38万元、21,122.29万元、20,559.02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1,450.85万元、15,001.67万元、274.22万元。

经计算,2019年至2021年,涛涛车业净现比分别为1.60、0.71、0.01。报告期内,公司净现比极速下滑。净现比即经营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比率。一般情况下,比率越大,企业盈利质量越高。如果净利润高,而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很低,说明本期净利润中存在尚未实现现金的流入,企业净收益质量很差。净现比在0.7以上为合格。

另外,涛涛车业2021年营业收入较2020年同比增长45.62%,净利润却同比下滑2.67%。此外,据招股书显示,2022年1-3月,涛涛车业营业收入为37,980.91万元,同比增长1.59%;净利润为1,230.14万元,同比下降43.29%。可见,涛涛车业从2021年开始净利润就开始呈现“开倒车”的趋势。

对此,涛涛车业回复:公司报告期各期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差额,主要系应收账款及存货金额的变动所致。2021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4,727.45万元,主要系: 原材料市场价格上升及发行人原材料备货增加,使得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公司生产人员及管理人员增加,与员工薪酬相关的支出有所增加;2021年度销售费用与2020年度相比,受海运费不断上涨、线上销售增加等因素的影响,公司运输费、市场推广费、广告宣传费等较上年同期增加,相关的现金支出增加;由于研发团队的增加,研发人员及研发项目均有所增加,相关现金支出增加。

2021年度,发行人营业收入增长率高于净利润增长率,主要系:2021年初,美国政府恢复加征关税,税金及附加大幅增长;海运费不断上涨致使销售费用增加;2020年度发行人收到2,043.86万元的关税返还,2021年度仅收到105.90万元的关税返还。

 

前监事曾控制企业成立便合作,还与实控人父母控制企业同址经营


缙云县权晟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权晟工贸”)成立于2018年7月26日,注册资本50万元,主要从事金属制品的生产与销售。权晟工贸为涛涛车业前监事曹君南(2017年3月辞去监事职务)曾控制的企业。据天眼查权晟工贸变更记录显示,20204月,曹君南将权晟工贸100%的股权全部转让给了曹宇阳。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8号-创业板公司招股说明书》第六十七条规定,自曹君南不再担任监事后,涛涛车业应比照关联交易的要求持续披露与其的后续交易情况,因此涛涛车业将权晟工贸继续作为关联方口径予以披露。

报告期内,权晟工贸一直为涛涛车业的供应商,也就是说,权晟工贸一成立便成为供应商,公司向权晟工贸采购的原材料主要为折叠板、铝底板等。2019年至2021年,公司向权晟工贸采购金额分别为76.34万元、1,952.85万元和2,179.95万元,占当期营业成本比例分别为0.18%、2.41%和1.90%,采购金额逐年上升。其中在2020年权晟工贸位居公司第四大供应商。

值得注意的是,据权晟工贸工商信息显示,权晟工贸的注册资本为50万元,但实缴资本却为0元,而且公司的参保人数仅有1人。对外一家年采购金额超2千万元的供应商竟然只有1名员工,这似乎并不符合情理。

此外,权晟工贸工商信息还显示,权晟工贸的注册地址为: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新碧街道新民路6号。缙云县京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涛企业”)为系涛涛车业实际控制人曹马涛父母共同控制的企业涛涛集团持有100%的股权的公司,因此,京涛企业为涛涛车业一关联方。据京涛企业工商信息显示,京涛企业成立于2018年7月9日,注册地址为: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新碧街道新民路6号,与权晟工贸的注册地址一样,也就是说,涛涛车业关联供应商权晟工贸与涛涛车业实际控制人曹马涛父母控制的企业同址经营。而结合权晟工贸前述的种种疑问,那么权晟工贸是否存在为涛涛车业承担成本、费用或输送利益等情形呢?

对此涛涛车业回复:公司向权晟工贸与独立第三方采购价格基本一致,关联交易价格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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