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鸿科技IPO | 营收开倒车,高新技术企业资质不保,或还遗漏重要关联方
中沪网了解到,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定于2022年6月29日上午9时召开2022年第27次审议会议。届时将审核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鸿科技”)的首发事项。此前朗鸿科技于2022年4月28日参与了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2022年第17次审议会议,遗憾的是公司被暂缓审议。
据悉,朗鸿科技主营业务为电子设备防盗展示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应用于智能手机、可穿戴设备等消费电子产品的防盗和展示。
据招股书显示,朗鸿科技本次拟募集资金20,000.00万元,其中17,000.00万元将用于补充电子产品防盗设备产业化基地项目,剩余3,000.00万元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截图来源于朗鸿科技招股书)
对于朗鸿科技前次被暂缓主要是关于境外销售收入大幅增长的合理性与真实性、研发费用的真实性、募投项目的必要性与可行性、财务内控存在的不规范情形被上市委要求说明以及整改。
一般来讲,暂缓审议旨在提高IPO信披质量,如果能够打消上市委对重点问题的“担忧”朗鸿科技仍有希望登陆资本市场。不过,中沪网查阅相关资料后,发现朗鸿科技还存在以下问题,营收“开倒车”,经营能力较弱;高新技术企业资质不保;董事对外投资和兼职选择性披露,或遗漏重要关联方。
营收“开倒车”,经营能力较弱
据招股书财务数据显示,2019年、2020年、2021年(以下简称“报告期”),朗鸿科技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4,478.05万元、12,051.44万元和14,383.39万元;同期净利润分别为3,617.63万元、2,048.55万元和4,907.82万元。
从数据上来看,在2020年度,朗鸿科技业绩出现明显下滑,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降16.76%,净利润同比下降43.37%。虽然公司2021年业绩实现了增长,但是公司在2021年实现的营业收入还是低于2019年的营业收入。
此外,报告期各期末,朗鸿科技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2,277.21万元、2,008.91万元和1,756.51万元,占当期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6.95%、29.76%和17.89%。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的账面价值分别为2,515.91万元、2,345.93万元和4,210.62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9.78%、34.75%和42.88%,可以看出,公司应收账款和存货金额较大且占流动资产的比例较高。
高新技术企业资质不保
据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内朗鸿科技被连续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为2020年至2022年,公司在此期间企业所得税享受15%的优惠税率。报告期内,公司按照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总额分别为365.00万元、346.76万元和480.32万元,占各期合并口径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33%、13.52%和8.51%。从时间上来看,朗鸿科技的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即将到期,如果不能继续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对此朗鸿科技也声称,公司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不存在实质性的障碍。
不过,据2016年初由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显示,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必须同时满足八大基本条件,其中明文规定“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此外还明确规定研发人员需占企业当年员工总数的10%以上。
据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各期,朗鸿科技研发费用发生额分别为599.92万元、672.32万元和487.05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4.14%、5.58%和3.39%。朗鸿科技2021年的营业收入为14,383.39万元,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公司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应该不低于4%才满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但公司2021年研发费用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3.39%,低于4%。如此看来,朗鸿科技已经不满足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条件了。
此外,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朗鸿科技的技术人员为14人,占员工总数的比例为9.09人,低于10%。可见朗鸿科技无论从研发费用占比以及研发人员占比均不满足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条件。
董事对外投资和兼职选择性披露,或遗漏重要关联方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46号——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司招股说明书》第四十五条和四十六条规定,发行人应披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简要情况,主要包括职业经历(应包含曾经担任的重要职务及任期、主要负责内容及重大工作成果),现任职务及任期,兼职情况及兼职单位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亲属关系,薪酬情况,同时发行人应披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发行人业务相关的对外投资情况,包括投资金额、持股比例、有关承诺和协议,对于存在利益冲突情形的,应披露解决情况。
本次发行前,刘伟直接持有朗鸿科技股份8,270,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38%。2008年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
据天眼查显示,临清市业祥轴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业祥轴承”)成立于2019年4月25日,为刘伟个人独资企业,并担任其执行董事兼经理。而天眼查还显示,业祥轴承的刘伟与朗鸿科技股东、董事副总经理刘伟为同一人,但是朗鸿科技招股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对外投资和兼职情况”列表中,均为出现业祥轴承的身影。
根据《北交所上市公司关于关联方及关联交易认定的相关规定》,控股股东及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或担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或重大影响的除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也就是说,业祥轴承应该为朗鸿科技关联方,但朗鸿科技招股书关联方列表中也未见业祥轴承的身影,此举是否遗漏重要关联方呢?
2021年9月至今,应振芳和陈少杰一直任朗鸿科技独立董事。
据天眼查显示,浙江硕维轨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硕维轨道”)成立于2017年8月14日,据硕维轨道变更记录显示,2022年3月21日,硕维轨道发生高级管理人员备案,新增应振芳为董事,至今未发生变更。而天眼查还显示,硕维轨道董事应振芳与朗鸿科技独立董事应振芳为同一人,而且,应振芳担任硕维轨道董事的时间也发生在朗鸿科技本次上会稿招股书更新时间(2022年6月22日)之前,但是朗鸿科技招股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列表中也为提及硕维轨道。另外,按照《北交所上市公司关于关联方及关联交易认定的相关规定》,硕维轨道也应该认定为朗鸿科技关联方,但是朗鸿科技招股书也未见硕维轨道列为关联方。
(截图来源于硕维轨道变更记录)
据天眼查显示,二更文化传媒(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二更传媒”)成立于2016年5月19日,据二更传媒变更记录显示,2020年12月17日,二更传媒监事发生备案,监事许澄雨退出,新增陈少杰为监事,至今未发生变更。天眼查还显示,二更传媒监事陈少杰与朗鸿科技独立董事陈少杰为同一人。同样,二更传媒也未出现在朗鸿科技招股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列表中。
(截图来源于二更传媒变更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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