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沪网IPO专栏

新芝生物IPO | 关联方或存遗漏,招股书与年报购销数据“驴唇不对马嘴”

中沪网了解到,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定于2022年8月11日上午9时召开2022年第35次审议会议,届时将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芝生物”)首发事项。

据悉,新芝生物是一家专业为生命科学研究与产业化领域用户提供科学实验仪器、设备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核心围绕生物样品处理、分子生物学与药物研究、实验室自动化与通用设备三大类产品开展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等业务活动。其产品应用可拓展至生物医药、医疗卫生、IVD、生物安全、食品安全、疾病预防与控制、检验检疫、环境保护及新材料研究等诸多领域。

据招股书显示,新芝生物本次拟募集资金44,086.96万元,募集资金扣除本次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公司生命科学仪器产业化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技术服务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截图来源于新芝生物招股书)

据招股书财务数据显示,2019年、2020年、2021年(以下简称“报告期”),新芝生物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2,072.07万元、14,329.91万元、16,815.78万元;同期净利润分别为3,963.61万元、4,497.83万元、5,732.40万元。

中沪网查阅相关资料后,发现新芝生物还存在以下问题,新芝生物与实控人控制其他企业共用电话,关联方认定或存遗漏;招股书与年报购销数据“驴唇不对马嘴”;子公司因收用第三方不合规发票并税前扣除被罚16.50万元。

 

新芝生物与实控人控制其他企业共用电话,关联方认定或存遗漏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乾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乾宁投资”)成立于20169月27日,宁波金宇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宇乐”)为执行事务合伙人,且持有2%的股份,顾卫英持有其98%的股份,而新芝生物实际控制人之一的朱佳军持有金宇乐100%股权,顾卫英为朱学军的母亲。所以乾宁投资为新芝生物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据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显示,乾宁投资的联系电话为0574-88350057。

值得注意的是,据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显示,新芝生物及其子公司宁波蒂艾斯科技有限公司、宁波新芝药检科技有限公司的联系电话也为0574-88350057,与乾宁投资联系电话一致,也就是说,新芝生物及其子公司与其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联系电话,其独立性令人质疑。

据招股书显示,宁波新芝冻干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芝冻干”)为新芝生物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真空冷冻干燥类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与服务。新芝冻干成立于2015年9月16日,新芝生物持股54.76%,杨树伟持股19.04%,吴洪丽持股13.10%,蔡丽珍持股13.10%。

据《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规定,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可能导致上市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持有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1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法人等,应被认定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方。而杨树伟、吴洪丽、蔡丽珍持有新芝生物控股子公司新芝冻干的比例均超过10%,应该认定为新芝生物的关联自然人,而新芝生物招股书关联方列表中,杨树伟因曾任新芝生物监事会主席,蔡丽珍因曾任新芝生物副总经理、董事,所以杨树伟和蔡丽珍认定为新芝生物报告期内曾经的关联方,吴洪丽则没有出现在新芝生物关联方列表之中。

 

招股书与年报购销数据“驴唇不对马嘴”

 

据招股书显示,药明康德体系公司(以下简称“药明康德”)报告期内一直为新芝生物的第一大客户,各期对应销售金额分别为663.42万元、1,025.42万元、1,331.61万元。东南仪诚体系公司(以下简称东南仪诚”)报告期内一直为新芝生物的第四大客户,各期对应销售金额分别为206.31万元、198.77万元、276.74万元。


(截图来源于新芝生物招股书)

(截图来源于新芝生物招股书)

(截图来源于新芝生物招股书)

据新芝生物2019年、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显示,报告期各期,新芝生物对药明康德的销售金额分别为667.70万元、1,027.06万元、1,346.30万元;这比招股书披露的销售金额分别高了4.28万元、1.64万元、14.69万元。各期新芝生物对东南仪诚的销售金额分别为214.07万元、199.03万元、276.74万元,这比新芝生物招股书披露的销售金额分别高了7.76万元、0.26万元、0元。

(截图来源于新芝生物2019年年度报告) 

(截图来源于新芝生物2020年年度报告)

(截图来源于新芝生物2021年年度报告)

据招股书显示,北京三花制冷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花制冷”)为新芝生物2021年第一大供应商,对应采购金额为278.10万元。上海喆孚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喆孚实业”)为新芝生物2021年第三大供应商,对应采购金额为208.12万元。

(截图来源于新芝生物招股书)

而据新芝生物2021年年度报告显示,2021年度中,新芝生物的第一大供应商为宁波市虹信钢铁有限公司,对应采购金额为251.79万元,三花制冷仅为第二大供应商,对应采购金额为230.97万元,这比新芝生物招股书披露的采购金额少了47.13万元。另外,新芝生物2021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对喆孚实业的采购金额为207.95万元,这也比招股书披露的采购金额少了0.17万元。

(截图来源于新芝生物2021年年度报告)

 

子公司因收用第三方不合规发票并税前扣除被罚16.50万元

 

2019年9月3日,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作出了《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甬税稽二罚[2019]410号),新芝生物控股子公司新芝冻干在2016至2017年间存在收用第三方不合规发票并税前扣除的违法事实。鉴于新芝冻干于2019年7月22日预缴增值税款100,000.00元,有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情节,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和国家税务总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78号)第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对新芝生物控股子公司新芝冻干处以罚款共计164,824.50元。

事实上,报告期内,新芝生物在财务和资金就多次出现漏洞,公司多次发生资金占用的情况。

董事长周芳于2019年1月25日从公司预领备用金300,000.00元。董事、副总经理朱佳军于2019年8月22日向公司借款900,000.00元。另外,因新芝生物及董事肖长锦未及时沟通房租收款账户事宜,导致2019年及2020年度,公司房屋承租人向董事肖长锦支付公司房屋租金531,761.28元。

此外,新芝生物关联方宁波易中禾药用植物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中禾”)拟与公司进行技术合作,于2019年3月与公司签署《技术合作协议》,并于2019年3月4日支付100,000.00元,后因合作取消,易中禾将款项退回。

虽然目前相关资金占用方已归还全部上述资金占用款,而且在此基础上上浮一定比例的补偿款。不过这也说明公司在财务管理上或存在漏洞。

免责声明: 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布后的30日内与我们联系。

为您推荐

关于我们    寻求报道      广告服务     隐私政策      免责条款      联系我们   

首页 客户端 广告服务 寻求报道

Copyright @ 2021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20210068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