炜冈科技IPO | 董事长兼总经理履历“虚假陈述”,关联方或存遗漏
中沪网了解到,证监会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定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2022年第96次发行审核委员会工作会议,届时将审议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炜冈科技”)的首发申请。
据悉,炜冈科技自成立以来就一直从事标签印刷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包括间歇式PS版商标印刷机(胶印)、机组式柔性版印刷机等印中设备及模切机等印后设备,广泛应用于日化、食品饮料、药品、家用电器、防伪、票务、电子产品等领域的标签印刷。
据招股书显示,炜冈科技本次拟募集资金69,004.53万元,募集资金扣除本次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公司年产180台全轮转印刷机及其他智能印刷设备建设项目、研究院扩建项目以及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截图来源于炜冈科技招股书)
据炜冈科技财务数据显示,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1-9月(以下简称“报告期”),炜冈科技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35,786.41万元、38,210.44万元、38,007.63万元、31,657.75万元;同期净利润分别为7,510.14万元、8,468.11万元、10,307.10万元、6,620.69万元。
中沪网查阅相关资料后,发现炜冈科技还存在以下问题,股权高度集中,实控人履历“虚假陈述”;新旧两版招股书销售数据上演“变脸术”;招股书关联方或存遗漏,信披质量或“打折”。
股权高度集中,实控人履历“虚假陈述”
据招股书显示,炜冈科技的实际控制人为周炳松和李玉荷夫妇。本次发行前,周炳松直接持有炜冈科技34.86%的股份,李玉荷直接持有9.65%的股份;承炜投资由周炳松持股80%,李玉荷持股20%,二人通过承炜投资控制炜冈科技42.78%的股份。因此,实际控制人周炳松、李玉荷共同控制炜冈科技合计87.29%的股份。
另外,周翔系周炳松和李玉荷之子,为炜冈科技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周翔为炜仕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通过该合伙企业间接控制炜冈科技4.03%的股份。周翔在行使股东权利、参与董事会决策及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均需遵循其父母即周炳松、李玉荷的意见,与二人保持一致,为炜冈科技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因此,本次发行前,炜冈科技实际控制人周炳松、李玉荷及其一致行动人周翔一家三人共同控制炜冈科技合计91.32%的股份。可以说炜冈科技是一家妥妥的家族企业。
对此,也有业内专业人士表示,股权集中、“一股独大”被视为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绊脚石。特别是在民营企业中。如果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某一自然人或者家族,在人力资源优化配置、建立合理的人才结构等方面存在弊端。家族成员之间容易通过控制董事会来影响公司的重大决策,有可能伤害其他小股东的权益。在聘用人员方面,容易“任人唯亲”,在职工升职考量上,重大人事任免和利润分配等方面施加不利影响,可能导致其他人才的流失,对公司的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炜冈科技成立至今,周炳松一直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据周炳松简历显示,在1988年7月至2000年3月,周炳松曾担任瑞安市东海包装机械厂(后改名为瑞安市东海包装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包装”)董事、副总经理。值得注意的是,据东海包装工商信息显示,东海包装成立于1989年10月30日,这足足比周炳松开始担任东海包装董事、副总经理的时间晚了一年多,这显然是不符合情理的。
(截图来源于炜冈科技招股书)
一般来说,企业实控人的履历是非常重要的,因为高管履历“造假”可能会让市场怀疑企业的诚信程度。无论如何,企业对于披露的任何信息都应更严谨。
新旧两版招股书销售数据上演“变脸术”
据预披露更新招股书(以下简称“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内,台湾融资租赁(台新融资租赁包括受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台新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台新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一直为炜冈科技的第一大客户,其中在2020年度中,炜冈科技对台湾融资租赁的销售金额为7,769.25万元。值得注意的是,据炜冈科技预披露招股书显示,在2020年度中,炜冈科技对台湾融资租赁的销售金额为7,676.33万元,两版招股书相差92.92万元。
(截图来源于炜冈科技招股书)
(截图来源于炜冈科技预披露招股书)
另外,据炜冈科技招股书显示,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租赁”)为炜冈科技2019年第四大客户,对应销售金额为390.55万元。而据炜冈科技预披露招股书显示,在2019年度中,炜冈科技对平安租赁的销售金额仅为383.20万元,两版招股书相差7.35万元
(截图来源于炜冈科技招股书)
(截图来源于炜冈科技预披露招股书)
除上述外,据炜冈科技招股书显示,中星中大(中星中大包括受同一控制下的企业中星中大印刷(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星中大深圳”)和锦翰印刷(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翰印刷”))为炜冈科技2018年第三大客户,对应销售金额为786.08万元。而据炜冈科技预披露招股书显示,中星中大却为炜冈科技2018年的第四大客户,对应销售金额仅为512.50万元,两版招股书前后相差273.58万元,而且位列排名也不一致。
(截图来源于炜冈科技招股书)
(截图来源于炜冈科技预披露招股书)
虽然在炜冈科技预披露招股书披露的销售金额仅为中星中大深圳一家,但是在预披露招股书中,炜冈科技对台湾融资租赁及受同一控制下的企业是合并披露,也就是说,在2018年度中,炜冈科技很有可能只对中星中大印刷(深圳)有限公司存在销售交易,对锦翰印刷并不存在销售交易。
招股书关联方或存遗漏,信披质量或“打折”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于关联方及关联交易认定的相关规定》,控股股东及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控制或担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或重大影响的除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据炜冈科技招股书关联方列表显示,温州弘方化妆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弘方”)为炜冈科技实际控制人之一李玉荷姐夫持股30%的企业,为此,炜冈科技也将温州弘方认定为关联方。而据天眼查显示,持有温州弘方30%的股权的为一个名叫潘荣荣的自然人,也就是说,潘荣荣就为炜冈科技实际控制人之一李玉荷姐夫。
值得注意的是,据天眼查显示,潘荣荣除持有温州弘方股权外,对外还投资和兼职其他企业。其中,宁波鑫兵鑫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兵鑫食品”)成立于2020年10月20日,经营范围为初级农产品收购;鲜肉批发;鲜肉零售;食品生产等。成立至今,潘荣荣一直持有鑫兵鑫食品50%的股权,并担任其监事一职。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于关联方及关联交易认定的相关规定》,鑫兵鑫食品也应该认定为炜冈科技关联方,另外,鑫兵鑫食品成立的时间也在炜冈科技预披露更新时间(2022年2月16日)之前,但是炜冈科技招股书关联方列表中却未见鑫兵鑫食品的身影,炜冈科技此举或遗漏了重要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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