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普化学IPO | 招股书与年报客户对不上,副总经理履历“玩穿越”上瘾
中沪网了解到,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定于2022年10月12日上午9时召开2022年第53次审议会议,届时将审议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普化学”)的首发事项。
据悉,康普化学成立于2006年11月,公司是国际知名的特种表面活性剂制造商,主要从事铜萃取剂、新能源电池金属萃取剂以及其他特种表面活性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各类产品可广泛应用于湿法冶金、电池金属回收、城市矿山资源处置、污水中的重金属处理以及矿物浮选等行业。
据招股书显示,康普化学本次拟募集资金23,000.00万元,募集资金扣除本次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公司年产2万吨特种表面活性剂建设项目和康普化学技术研究院。
(截图来源于康普化学招股书)
中沪网查阅相关资料后,发现康普化学还存在以下问题,招股书与年报披露的销售金额一致,但客户却对不上;副总经理履历“玩穿越”上瘾,信披质量似乎有待提高;自称高度重视环保惨遭“打脸”,接连因污水排放超标被处以重罚。
招股书与年报披露的销售金额一致,但客户却对不上
据招股书显示,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1-6月(以下简称“报告期”),康普化学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3,312.46万元、21,586.59万元、22,521.51万元、14,437.55万元;同期净利润分别为1,535.83万元、5,883.00万元、5,095.06万元、4,339.83万元。
据招股书显示,上海锦源晟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锦源晟”)为康普化学2019年的第二大客户,对应销售金额为1,044.25万元。而据康普化学2019年年度报告显示,宁波商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商诚”),对应销售金额为1,044.25万元。可以看出,康普化学招股书与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对第二大客户的销售金额是一致的,但是对应的销售客户却并不一致,而据招股书显示,宁波商诚、上海锦源晟均为康普化学境内贸易商客户。
(截图来源于康普化学招股书)
(截图来源于康普化学2019年年度报告)
副总经理履历“玩穿越”上瘾,信披质量似乎有待提高
刘龙成于2013年12月加入康普化学,之后便一直担任公司的副总经理,据招股书刘龙成简历显示,1992年7月至1994年2月期间,刘龙成担任湖南省湘中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中制药”)技术员;2003年4月至2005年10月期间,担任重庆万利康开发部经理;2006年4月至2008年3月期间,担任湖南科瑞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瑞生物”)总工程师。
值得注意的是,据湘中制药工商信息显示,湘中制药成立于1998年3月5日,也就是说,刘龙成担任湘中制药技术员期间,湘中制药压根还未成立,这显然是不能的。另外,据重庆万利康工商信息显示,重庆万利康成立于2004年2月6日,这也比刘龙成开始担任重庆万利康开发部经理的时间晚了10个月之多。而据科瑞生物工商信息显示,科瑞生物成立于2009年9月25日,这比刘龙成开始担任科瑞生物总工程师的时间足足晚了三年多。
(截图来源于康普化学招股书)
事实上,康普化学在信披却屡犯错误,2016年6月,在康普化学挂牌后第二次定向发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邹潜(作为甲方)与认购方百朋汇信(作为乙方)签署了《股份认购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该《股份认购补充协议》附带了特殊条款,未经过康普化学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也未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另外,从2020年至今,康普化学频繁变更主办券商,先后为申万宏源、民生证券、招商证券。对此,北交所要求康普化学说明报告期内主办券商变更的原因;2022年2月康普化学变更主办券商,6月即申报北交所,请保荐机构说明其尽职调查工作是否充分,是否充分了解康普化学经营情况和风险,对注册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全面核查验证,是否已严格按照保荐业务相关规则切实履行保荐职责,审慎做出保荐决定;康普化学是否存在公司治理不健全、内控不规范及会计基础薄弱的问题
据康普化学第一轮问询回复函显示,2020年8月,申万宏源挂牌及持续督导的主要经办人员陆续离职,康普化学考虑提高证券事务的工作质量,决定聘请民生证券为主办券商。之后,2021年9月,北交所正式设立。康普化学根据自身战略发展的需要,决定积极推进北交所上市工作,于2021年10月,公开选聘保荐机构,经过评议会决定,康普化学和招商证券达成合作意向,招商证券遂于2022年11月正式进场开展北交所上市的筹备工作,招商证券先后经过IPO项目立项、IPO申报立项、主办券商更换的内部审核等流程,于2022年2月24日完成主办券商变更流程,正式成为公司的主办券商。可以看出,康普化学第一轮问询回复函称招商证券遂于2022年11月正式进场开展北交所上市的筹备工作,截至目前,距离2022年11月都还差近20天,这应该是笔误问题,但这也反映出康普化学在信披质量上确实还存在诸多的瑕疵。
(截图来源于康普化学第一轮问询回复函)
自称高度重视环保惨遭“打脸”,接连因污水排放超标被处以重罚
作为化工企业,康普化学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等环境污染物。对此,康普化学自称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设立了专门的EHS部门,制定了严格的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置备了完善的环保设施。令人想不到的是,在2019年度中,康普化学却接连因污水排放超标接连遭同一部门重罚。
2019年6月21日,重庆市长寿区环境行政执法支队对康普化学雨水排口进行采样检测,并出具了长环(监)字〔2019〕第SY-27号《监测报告》。由于公司雨水收集排放设施尚未完善,存在物料遗撒,导致废水中甲苯浓度为0.228mg/L,超过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所规定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0.1mg/L,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的规定。2019年8月1日,重庆市长寿区环境行政执法支队对康普化学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长环执罚〔2019〕44号),康普化学被处以罚款35万元的行政处罚。
一个月后,2019年7月21日,重庆市长寿区环境行政执法支队对康普化学污水排放进行现场取样、检测,根据长环(监)字〔2019〕第WT-254号《监测报告》,污水中氯苯浓度为1.14mg/L,超过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所规定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值1mg/L,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的规定。2019年9月16日,重庆市长寿区环境行政执法支队对康普化学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长环执罚〔2019〕54号),康普化学被处以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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