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沪网IPO专栏

裕太微IPO前夕实控人股权转让上演“骚操作”,超亿元客户现零人异象

中沪网了解到,科创板上市委员会定于2022年10月26日上午9时召开2022年第81次上市委员会审议会议,届时将审议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太微”)的首发事项。

据悉,裕太微专注于高速有线通信芯片的研发、设计和销售。公司产品应用范围涵盖信息通讯、汽车电子、消费电子、监控设备、工业控制等众多市场领域,目前已有商规级、工规级、车规级等不同性能等级,以及百兆、千兆等不同传输速率和不同端口数量的产品组合可供销售,可满足不同终端客户各种场合的应用需求。

据招股书显示,裕太微本次拟募集资金130,000.00万元,募集资金扣除本次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公司车载以太网芯片开发与产业化项目、网通以太网芯片开发与产业化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截图来源于裕太微招股书)

据招股书财务数据显示,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1-6月(以下简称“报告期”),裕太微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32.62万元、1,295.08万元、25,408.61万元及19,178.95万元;同期母公司净利润分别为-2,033.48万元、-3,981.08万元、-49.74万元和1,542.64万元。

中沪网查阅相关资料后,发现裕太微还存在以下问题,IPO前夕实控人股权转让上演“骚操作”,低买高卖竟为税筹划;董事对外投资和兼职隐而未宣,或还遗漏关联方;成立次年便成为大客户,且交易额超亿元却现“零人”异象,真实性令人质疑。

 

IPO前夕实控人股权转让上演“骚操作”,低买高卖竟为税筹划

 

裕太微前身裕太有限设立于2017年1月25日,系由史清、欧阳宇飞、曹李滢及刘雄共同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后于2020年6月10日更名为“苏州裕太微电子有限公司。2021年10月20日,裕太有限召开股东会会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裕太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从时间来看,裕太微成立的时间并不长。值得注意的是,公司在上市前夕频繁进行股份转让,据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内,公司进行了8次股权转让及3次增资。经过频繁股份转让,公司估值也获得了大幅提升201910月股权转让时的估值为5亿元,到20218月公司报告期内第三次增资时的估值已经达到了52亿元,两年不到的时间公司估值翻了10倍。

据招股书显示,2021年4月8日,裕太微实际控制人史清和欧阳宇飞分别与马鞍山市塔罗思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塔罗思”)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史清将其持有的15.56万元注册资本(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00%)以237.86万元的对价转让给塔罗思,欧阳宇飞将其持有的15.56万元注册资本(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00%)以237.86万元的对价转让给塔罗思,转让价格均为15.28元/注册资本,塔罗思系史清和欧阳宇飞近亲属持有的合伙企业,由欧阳宇飞配偶汪芬和史清父亲史达武分别持股50%。

值得注意的是,仅半个月后,2021年4月23日,塔罗思分别与高创创投、诺瓦星云、天创和鑫和乔贝京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塔罗思将其持有的7.78万元注册资本(占公司注册资本的1.00%)以3,000.00万元的对价转让给高创创投,将其持有的7.78万元注册资本(占公司注册资本的1.00%)以3,000.00万元的对价转让给诺瓦星云,将其持有的7.78万元注册资本(占公司注册资本的1.00%)以3,000.00万元的对价转让给天创和鑫,将其持有的7.78万元注册资本(占公司注册资本的1.00%)以3,000.00万元的对价转让给乔贝京宸,上述转让价格均为385.54元/注册资本。

从上可以看出,裕太微实际控制人先是低价将股权转让给亲属,接着实际控制人亲属便以高价将股权转出,仅半个月的时间,股权转让价格相差24倍之多,实际控制人亲属直接获利1.15亿元。据塔罗思工商信息显示,塔罗思成立于20211月18日,于20218月30日注销。对此,裕太微也坦然说,实际控制人欧阳宇飞、史清不直接向诺瓦星云等股东转让股权,而是先向合伙企业塔罗思转让股权后再由其对外转让主要系基于税收筹划考虑。

 

董事对外投资和兼职隐而未宣,或还遗漏关联方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41号——科创板公司招股说明书》第四十三条发行人应披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同时还应说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兼职情况及所兼职单位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与发行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亲属关系。

本次发行前,唐晓峰直接持有裕太微7.03%的股份,并担任公司董事一职。

据招股书显示,唐晓峰对外投资和兼职多家企业,不过裕太微招股书董事对外投资列表中对唐晓峰的对外投资情况或未详尽披露。

公开资料显示,上海盈虬电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盈虬电子”)成立于20181111日,据盈虬电子变更记录显示,20229月30日,盈虬电子原股东曹李滢将所持50%的股权转让给了唐晓峰,同时盈虬电子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委派代表也由曹李滢变更为了唐晓峰,目前唐晓峰为盈虬电子实际控制人。

公开资料显示,上海嵘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嵘营企业”)成立于20181130日,据嵘营企业变更记录显示,20229月30日,嵘营企业原股东曹李滢将所持0.01%的股权转让给了唐晓峰,同时嵘营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委派代表也由曹李滢变更为了唐晓峰,目前唐晓峰为嵘营企业实际控制人。

据招股书显示,唐晓峰与曹李滢系夫妻关系。裕太微本次上会稿更新时间为20221019日,也就是说上述盈虬电子和嵘营企业股权、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委派代表的变更均在裕太微上会稿之前,但裕太微招股书董事对外投资列表中却未见盈虬电子和嵘营企业的身影。

另外,裕太微上会稿在之后的关联方列表中将盈虬电子和嵘营企业认定为关联方,但是未对上述盈虬电子和嵘营企业股权和执行事务合伙人变更进行更新,依然显示盈虬电子和嵘营企业股权和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曹李滢。

王欣现担任裕太微独立董事,据招股书显示,王欣也对外兼职多家企业,但是裕太微招股书对王欣的对外投资和兼职的情况也是未详尽披露。

公开资料显示,北京易建云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建云”)成立于20205月22日,易建云成立至今一直为王欣的个人独资企业,王欣也一直担任其执行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而公开资料显示,易建云的王欣与裕太微独立董事王欣为同一人,但是裕太微招股书对易建云却只字未提。

另外,根据《上交所科创板规则关于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认定》,控股股东及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或担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或重大影响的除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也就是说,易建云应该认定为裕太微关联方,此举裕太微或还遗漏关联方。

 

成立次年便成为大客户,且交易额超亿元却现“零人”异象,真实性令人质疑

 

报告期内,裕太微主要通过经销商销售芯片产品,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合计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8.92%、67.58%、59.56%和59.88%,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

上海觅幽静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觅幽电子”)在2020年突然成为裕太微的第一大客户,对应销售金额为7,439.83万元,20221-6月为第二大客户,对应销售金额为2,794.80万元。报告期内,裕太微对觅幽电子的销售总金额为10,300.54万元,因此在20211月1日前,公司对觅幽电子的销售金额为65.91万元。

据觅幽电子工商信息显示,觅幽电子成立于20209月30日,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实缴资本为0元,吴孟庄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其实际控制人。而据觅幽电子2020年和2021年工商年报显示,觅幽电子的社保缴纳人数均为0人员,而据最新的工商信息显示,觅幽电子的社保缴纳人数依然为0人。另外,公开资料显示,吴孟庄除持有觅幽电子100%股权外,对外不存在任何投资和兼职的情况,因此,也不存在由吴孟庄控制下的企业进行员工社保代缴的情形。也就是说,觅幽电子一成立便成为裕太微的客户,次年便成为第一大客户,而且交易金额超亿元,但却无一个员工,其交易真实性令人质疑。

上海隆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芯科技”)在2021年突然成为裕太微的第二大客户,对应销售金额为2,506.05万元,20221-6月为第三大客户,对应销售金额为1,436.10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对其累计销售金额为3,942.15万元。

据隆芯科技工商信息显示,隆芯科技成立于2020年925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实缴资本为0元,邹青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其实际控制人。而隆芯科技2021年工商年报显示,隆芯科技的社保缴纳人数为0人,而据最新工商信息显示,隆芯科技的社保缴纳人数依然为0人。另外,公开资料显示,邹青除控制隆芯科技外,对外无其他控股企业,因此也不存在由邹青控制下的其他企业进行员工社保代缴的情形。同样,隆芯科技成年次年变为第二大客户,一年半交易金额差不多达4,000万元,但也却无一个员工,其交易真实性也存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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