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杰思IPO | 前股东连涉行贿案,实控人对员工言而无信、接连被告上法庭
中沪网了解到,科创板上市委员会定于2022年11月7日上午9时召开2022年第85次上市委员会审议会议,届时将审议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杰思”)的首发事项。
据悉,安杰思主要从事内镜微创诊疗器械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应用于消化内镜诊疗领域,按治疗用途分为止血闭合类、EMR/ESD类、活检类、ERCP类和诊疗仪器类。
据招股书显示,安杰思本次拟募集资金77,070.00万元,募集资金扣除本次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公司年产1000万件医用内窥镜设备及器械项目、营销服务网络升级建设项目、微创医疗器械研发中心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截图来源于安杰思招股书)
据招股书财务数据显示,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1-6月,安杰思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8,283.98万元、17,195.37万元、30,546.61万元、15,727.15万元;同期净利润分别为5,473.95万元、4,523.44万元、10,480.04万元、5,466.31万元。公司在2020年度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双双出现下滑。
此外,中沪网在查阅相关资料后,发现安杰思还存在以下问题,首次IPO注册阶段先后两次问询未回复,前股东连涉行贿案;实控人张承因对员工言而无信、接连被员工告上法庭;董、监事履历弄虚作假,信披真实性有待“拷问”。
首次IPO注册阶段先后两次问询未回复,前股东连涉行贿案
其实这并不是安杰思第一次IPO,早在2020年4月,安杰思就曾向科创板发起冲击,同年11月过会,2021年1月公司便提交注册,最终在2021年9月于注册期间宣布撤回,与上市失之交臂。值得一提的是,安杰思终止注册背后,证监会曾先后两次向公司下发了问询问题,不过安杰思却一直未能进行解答。
事实上,安杰思前控股股东屡涉行贿案。据招股书显示,安杰思的前身为杭州安杰思基因科技有限公司,系由广州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安基因”)、章贤骏于2010年12月出资成立,双方持股比例分别为60%、40%。2012年5月,由于安杰思增资扩股,达安基因的持股比例由60%下降至35.96%,从而失去控制权。2016年1月,杭州一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一嘉”)认缴股本1022.53万元,成为安杰思的控股股东,张承成为新的实控人。目前,达安基因仍是安杰思的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为13.82%。
值得一提的是,在担任安杰思控股股东的两年内,达安基因曾被查出存在行贿行为。据(2016)苏0402刑初480号刑事判决书显示,2009年至2012年,在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采购丙型肝炎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等耗材过程中,医院检验科主任王某辛利用职务之便,先后两次收到达安基因区域经理魏某给予的加油卡、香烟等财物,价值共计3.24万元。
另外,据(2018)黔2301刑初841号、(2016)皖0504刑初288号刑事判决书显示,兴义市人民医院医学检验科主任吴世木利用职务之便曾为达安基因等医疗设备及耗材供应商谋取利益,吴世木于2009年5月收受达安基因员工程某贿送的4万元现金。
实控人张承因对员工言而无信、接连被员工告上法庭
除上述外,安杰思还因为董事长兼总经理张承因对员工言而无信、拒绝支付奖金、薪酬而被员工接连告上法庭。
据(2019)浙0110民初14347号,梁圆于2011年1月1日入职安杰思处,任财务副总监(财务负责人)一职。劳动合同到期后安杰思主动提出与梁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不再续约。梁圆已完成所有交接工作,但安杰思仍有部分工资、奖金等款项未支付给梁圆。安杰思在《股东大会决议》中明确了对管理团队经营奖励的激励议案并在《关于同意公司分红的决议》中明确了相关分红的金额,但安杰思并未按照分红金额中梁圆的比例向梁圆支付全部经营奖金。且安杰思处财务部同岗位人员均获得相应的经营奖金。
综上,梁圆认为安杰思不发放奖金的想行为,有违诚实信用、公平公正原则,而且严重损害了梁圆的合法权益,请求法院判令,一、安杰思向梁圆支付2017年度浮动年薪72000元以及2017年度经营奖150000元;二、安杰思向梁圆支付2015-2016年度经营奖剩余部分608557元;三、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另外,据(2020)浙0110民初6067号显示,张承、安杰思还承诺对梁圆实施股权激励,并对梁圆股权激励的比例、金额都进行明确确认。期间,梁圆与张承持续通过口头、电子邮件、会议沟通等多种方式确定了股权激励的全部内容,且在离职谈话中张承也通过口头方式多次向梁圆承诺上述内容。
2017年12月20日,张承及安杰思管理层成立宁波鼎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鼎嘉合伙企业),并于2017年12月23日从张承处受让安杰思332万元注册资金的股份,用于对经营管理层实施股权激励。梁圆系安杰思经营管理层的成员之一,也系股权激励计划中的成员之一,但张承、安杰思之后一直未将梁圆纳入股权激励,激励股权也未能实际转让至梁圆名下。后梁圆多次与张承、安杰思就股权激励事宜进行沟通,但张承、安杰思仍未能将激励股权实际转让至梁圆名下。
综上,梁圆认为张承、安杰思的行为己构成严重违约,故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一、张承、安杰思履行股权激励义务,以人民币45.0733万元的价格向梁圆转让安杰思人民币34.6144万元相对应的注册资金的股份;二、张承、安杰思承担本案诉讼费。
除上述外,2022年4月15日,张承收到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梁圆就与张承的合同纠纷事宜提起诉讼,请求判决张承向其支付相关款项150.456万元并承担诉讼费等费用。后经原被告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和解,双方结清了相关款项,梁圆向法院提出撤回起诉。
董、监事履历弄虚作假,信披真实性有待“拷问”
除上述问题,安杰思招股书信披真实性也有待“拷问”?
据招股书张承简历显示,1992年8月至2000年8月,张承于杭州谷口精工模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谷口精工”)任技术经理;2000年9月至2005年10月,张承于杭州博日科技有限公司(现改名为杭州博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日科技”)任事业部副部长、生产管理部长;2005年10月至2011年11月,张承于安瑞医疗器械(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瑞医疗”)任总经理。
(截图来源于安杰思招股书)
据谷口精工工商信息显示,谷口精工成立于1994年6月30日,这比张承开始担任谷口精工技术经理的时间晚了近2年;据博日科技工商信息显示,博日科技成立于2002年6月28日,这又比张承开始担任博日科技事业部副部长、生产管理部长的时间晚了近2年;据安瑞医疗工商信息显示,安瑞医疗成立于2006年6月23日,同样,这也比张承开始担任安瑞医疗总经理的时间晚了9个月。而上述情况明显不符合实际情况。
对此,有相关专业人士表示,企业实控人的履历是非常重要的,因为高管前后不一的履历可能会让市场怀疑企业的诚信程度,同时也让人怀疑其招股书信披的真实性?而安杰思招股书披露的董监高履历中除张承的简历存在上述问题外,其公司现任董事、商务部总监盛跃渊以及监事陈杰的简历也存在同样的问题。
据招股书盛跃渊简历显示,1999年12月至2002年11月,盛跃渊于杭州普尔东滑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尔东”)任技术质量负责人。而据普尔东工商信息显示,普尔东成立于2000年3月16日,这比盛跃渊开始担任普尔东技术质量负责人晚了4个月。
(截图来源于安杰思招股书)
据招股书陈杰简历显示,1995年8月至1999年9月,陈杰于壳牌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壳牌中国”)任广州分公司总经理。首先据壳牌中国广州分公司工商信息显示,壳牌中国广州分公司成立于2007年5月29日,也就是说,陈杰开始担任壳牌中国广州分公司总经理期间,壳牌中国广州分公司还尚未成立。另外,据壳牌中国工商信息显示,壳牌中国成立于1996年10月11日,可见壳牌中国成立的时间都比陈杰开始担任壳牌中国广州分公司总经理的时间晚了一年多。
(截图来源于安杰思招股书)
对此安杰思回复说:主要原因系存在先任职于相关企业之关联公司,后被调任委派至相关企业任职的情形,以及参与企业前期筹建工作,导致任职期间与企业设立时间存在一定差异。因此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承与董事盛跃渊、陈杰均不属于履历造假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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