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南电力IPO | 实控人为谋取利益向国家公职人员行贿,业绩大幅下滑
中沪网了解到,据证监会网站消息,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定于2022年12月1日召开2022年第136次发行审核委员会工作会议,届时将审议江苏天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南电力”)的首发事项。
据悉,天南电力是主要从事电力金具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分为防护金具、接续金具、悬垂线夹、耐张线夹、连接金具及其他产品,广泛应用于变电、输电、配电等电能输送的各环节。
据招股书显示,天南电力本次拟募集资金36,500.00万元,募集资金扣除本次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公司特高压电力金具技改扩建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截图来源于天南电力招股书)
中沪网查阅相关资料后,发现天南电力还存在以下问题,夫妻100%持股,属典型夫妻企业,实控人姚建生为谋取利益向国家公职人员行贿;单一客户依赖严重,业绩呈现“过山车”式;信披前后矛盾,还遗漏了关联交易。
典型夫妻企业,实控人姚建生为谋取利益向国家公职人员行贿
天南电力控股股东为姚建生。本次发行前,姚建生直接持有公司95%的股份,冒松兰持有公司5%的股份,姚建生和冒松兰合计持有公司100%的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姚建生、冒松兰,两人为夫妻关系。另外,姚建生还担任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冒松兰担任公司的董事。因此天南电力是一家妥妥的夫妻企业。姚建生、冒松兰夫妻二人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利润分配和重大人事任免等均能产生重大影响。
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2014)苏刑二终字第0003号《黄建龙受贿一案二审刑事裁定书》显示,原告黄建龙于2004年至2013年间,利用其担任中共如皋市委常委、如城镇党委书记、镇长、常青镇党委书记等职务便利,在土地出让、土地出租、职务晋升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多家单位及个人所送款物,合计价值人民币158.8万元。其中黄建龙利用如城镇党委书记等职务之便,在土地出让、土地出让金返还等方面为江苏天南电力器材有限公司谋取利益,收受江苏天南电力器材有限公司负责人姚某某所送款物合计价值人民币2.1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该案件所提及的“江苏天南电力器材有限公司”就为天南电力的前身,而该公司负责人“姚某某”很有可能就是天南电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姚建生。
(截图来源于中国裁判文书网)
单一客户依赖严重,业绩呈现“过山车”式
据招股书财务数据显示,2019年、2020年、2021年(以下简称“报告期”),天南电力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34,077.74万元、40,212.83万元、31,851.15万元;同期净利润分别为6,012.78万元、8,576.21万元、4,770.32万元。公司2021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双双出现下滑,其中营业收入同比下滑20.79%,净利润同比下滑44.38%。
由于我国电网公司主要为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电网行业上游供应商普遍存在客户集中度高的问题,天南电力作为电力金具供应商自然也不例外,不过,天南电力尤其依赖国家电网公司这一家客户。报告期各期,公司来自国家电网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销售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分别达到80.21%、89.32%和76.36%,远超同行业可比公司。
对于单一客户依赖严重的情形,一旦主要客户发生重大变化,将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事实上,天南电力2021年业绩之所以出现较大幅度的下滑,就是因为天南电力在国家电网2020年电力金具集中招标的中标率大幅下滑,导致中标金额也大幅下滑所致。
2019年至2021年,国家电网电力金具集中招标的批次分别为十五批、八批、十三批,其招标金额分别为290,357万元、200,008万元、317,887万元,而天南电力中标金额分别为36,338万元、13,355万元、44,072元,中标金额占比分别为12.51%、6.68%、13.86%。2020年,公司对国家电网电力金具的中标金额同比下滑63.25%,中标金额占比下滑5.83个百分点。
信披前后矛盾,还遗漏了关联交易
据招股书“主要原材料及能源的供应”处显示,报告期各期,天南电力劳务采购金额分别为377.88万元、142.06万元、228.23万元。招股书显示,公司劳务包括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其中劳务外包为采购外包保安服务。
据招股书“劳务派遣用工情况”处显示,报告期各期,天南电力劳务派遣费用分别为361.68万元、111.84万元、195.83万元。而据招股书“劳务外包情况”处显示,报告期内,公司仅在门卫保安环节上采用劳务外包服务,且仅向南通鼎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盾保安”)采购劳务外包服务。报告期各期,公司对鼎盾保安采购保安服务费分别为16.20万元、31.57万元、32.40万元。
综上,报告期各期,公司劳务派遣费用和保安服务费合计分别为377.88万元、143.41万元、228.23万元。可以看出,这与招股书“主要原材料及能源的供应”处披露劳务采购在2019年和2021年是一致的,但是在2020年却存在1.35万元的差异额。
据招股书“主营业务成本结构分析”处显示,报告期各期,天南电力委托加工的生产成本分别为1,092.93万元、977.08万元、747.37万元。值得注意的是,天南电力在招股书之后又披露,在2019年度和2020年度,公司的进入生产成本的委托加工费用分别为1,601.92万元和607.60万元,这与天南电力招股书前处披露的委托加工的生产成本分别存在508.99万元和369.48万元的差异额。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于关联方及关联交易认定的相关规定》,直接和间接持有天南电力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及天南电力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均为天南电力的关联方。
天南电力的关键管理人员(包括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按月在天南电力处领取薪酬。而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第8条,关联方交易包括接受和提供劳务。但天南电力的招股书“关联交易”处却并未披露报告期内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联自然人支付的薪酬,天南电力此举或遗漏了与关联自然人之间的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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