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斯达曾股东IPO前夕以低于退出时价格突击入股,信披前后“打架”
中沪网了解到,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斯达”)拟在上交所主板上市。
据悉,福斯达长期致力于深冷技术领域,专业从事各类深冷技术工艺的开发及深冷装备的设计、制造和销售,为客户提供深冷系统整体解决方案。公司产品主要包括空气分离设备、液化天然气装置(LNG装置)、绕管式换热器、化工冷箱和低温储罐等深冷装备。
据招股书显示,福斯达本次拟募集资金75,000.00万元,募集资金扣除本次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公司年产15套大型深冷装备智能制造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截图来源于福斯达招股书)
据招股书财务数据显示,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1-6月(以下简称“报告期”),福斯达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55,443.44万元、71,866.54万元、113,125.18万元和71,236.53万元;同期净利润分别为1,421.48万元、7,143.02万元、15,122.53万元和8,749.76万元。
中沪网查阅相关资料后,发现福斯达还存在以下问题,曾股东IPO前夕以低于退出时价格突击入股,或存利益输送;福斯达及子公司与实控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联系电话、同址经营,独立性存疑;销售金额、关键管理人员薪酬前后“打架”,信披真实性或遭“拷问”。
曾股东IPO前夕以低于退出时价格突击入股,或存利益输送
2015年8月13日,福斯达有限分别与老板集团、福嘉源和自然人杨富金签订《增资入股协议》,约定老板集团、福嘉源及杨富金分别以4,331.25万元、1,261.25万元和2,625.00万元增资福斯达有限,分别占注册资本的4.95%、4.2042%和3%。本次增资的价格为7.69元/1元注册资本,同日,福斯达、杨富金与葛浩俊、葛浩华签订《增资框架协议书》对股权回购、优先转让权等事项作出特殊约定。葛浩俊、葛浩华与老板集团在2018年8月14日签订增资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于2017年10月30日签订补充协议二,对业绩保障、股权回购、人员委派等事宜作出特别约定。
由于福斯达未在约定时间内实现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根据杨富金、老板集团2015年8月增资福斯达时签署的增资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葛浩俊、葛浩华指定杭州福嘉盛贸易有限公司(下称“福嘉盛”)回购杨富金、老板集团持有的福斯达股权,福嘉盛系实控人葛水福、葛浩俊持股100%的公司。2019年5月6日,公司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同意杨富金将拥有本公司360万股股份转让给福嘉盛,股权转让价格为3,245.16万元,转让定价为9.01元/股;同意老板集团将拥有本公司297万股股份转让给福嘉盛,股权转让价格为2,885.54万元,转让定价9.72元/股。而本次股权转让后,杨富金便不再持有福斯达股份。
值得注意的是,杨富金在福斯达IPO前夕却又突击入股了福斯达。2020年9月9日,福嘉盛、福斯达控股、葛浩俊、葛浩华与杭州崇福锐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崇福锐鹰”)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福嘉盛将其持有公司120万股以8.25元/股的价格转让给崇福锐鹰。而杨富金直接持有崇福锐鹰84%的股权,为崇福锐鹰的最大股东,还有就是,本次崇福锐鹰受让福嘉盛持有公司股权的定价比之前福嘉盛受让杨富金持有公司的股权的价格还要低0.76元/股,而当时福嘉盛回购杨富金持有公司股权的价格又要低于回购老板集团持有公司股份的价格,那么福斯达当时与杨富金之间是否存在屉下协议,而杨富金在退出福斯达后又在IPO前夕以低于退出时的价格突击入股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的问题。
与实控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联系电话、同址经营,独立性存疑
杭州福嘉盛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嘉盛贸”)2019年3月27日,葛水福和葛浩俊分别为持有其50%的股权,为福斯达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福嘉盛贸的经营范围主要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金属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
据天眼查显示,福嘉盛贸的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为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东湖街道东湖北路159号3幢302室,联系电话为0571-89283971。
值得注意的是,杭州福斯达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斯达新能源”)为福斯达的全资子公司,据天眼查显示,福斯达新能源的联系电话为0571-89283971,与福嘉盛贸的联系电话一致。另外,据福斯达2020工商年报显示,福斯达披露的联系电话也为0571-89283971。也就是说,福斯达及子公司与其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联系电话,其独立性令人质疑。
另外,2020年8月17日,福斯达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同意公司将位于杭州市余杭区东湖街道东湖北路159号1幢(余房权证东更字第16507192号)、2幢(余房权证东更字第16507199号)、3幢(余房权证东更字第16507200号)、4幢(余房权证东更字第16507201号)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建筑物转让给福斯达控股,转让价格(含税价)为480万元。2020年8月17日,福斯达与福斯达控股签署《土地使用权及房屋转让协议》。且福斯达控股已支付房屋转让款,已于2021年7月9日办理完毕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不难看出,福嘉盛贸的注册地与主要生产经营地就在福斯达本次房产内,也就是说,本次房产转让前,福斯达与福嘉盛贸还存在同址经营的情形。虽然在同址经营上已经切割完成,但是共用联系电话还尚存在。
销售金额、关键管理人员薪酬前后“打架”
报告期内,福斯达的前五大客户变化较大,据招股书“向前五名客户销售情况”处显示,DANILGASCHEMCO.,LTD(以下简称“DANIL”)在2021年1-6月突然成为福斯达的第一大客户,对应销售金额为13,786.11万元。
(截图来源于福斯达招股书)
据招股书“2021年1-6月前五大客户情况”处显示,福斯达2021年1-6月,福斯达对DANIL的销售收入来自于公司在2019年11月与DANIL签订的销售合同。其中GOX4000、LOX6300、GAN2000、LIN4000、LAR310空分设备项目的合同金额为1,149.00万美元,2021年1-6月,福斯达确认收入金额为7,547.94万元;GOX12000、LOX600、GAN2500、LIN150、LAR460空分设备项目的合同金额969.00万美元,在2021年1-6月,福斯达确认收入金额为6,102.34万元。因此,福斯达在2021年1-6月,对DANIL确认收入金额合计13,650.28万元,这比招股书“向前五名客户销售情况”处披露的销售金额135.83万元。
(截图来源于福斯达招股书)
据招股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薪酬情况”处显示,在2020年度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在公司领取的薪酬合计为455.59万元。另外福斯达一共认定了4名核心技术人员,分别是副总经理、深冷研究院院长阮家林,质量总监、深冷研究院副院长向云华,深冷研究院流程研发设计室主任陶利民,深冷研究院院长助理、设备研发设计室主任袁代新,可以看出,公司4名核心技术人员仅阮家林为公司董监高成员,而核心技术人员向云华、陶利民、袁代新2020年在公司领取的薪酬分别为46.42万元、38.48万元、36.49万元。综上2020年度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领取的薪酬合计为334.20万元。
(截图来源于福斯达招股书)
值得注意的是,据招股书“关键管理人员薪酬”处显示,2020年公司关键管理人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领取薪酬总额为224.76万元,这比招股书前后披露薪酬计算所得薪酬总额少了109.44万元。
(截图来源于福斯达招股书)
免责声明: 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布后的30日内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