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沪网IPO专栏

威迈斯主板被否转道科创板,研发费用率远低于同行,或还虚增利润

中沪网了解到,科创板上市委2023年第8次审议会议定于1月18日召开,届时将审议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迈斯”)的首发申请。

据悉,威迈斯主要专注于新能源汽车领域,主要从事新能源汽车相关电力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主要产品包括车载电源的车载充电机、车载DC/DC变换器、车载电源集成产品,电驱系统的电机控制器、电驱总成,以及液冷充电桩模块等。

据招股书显示,威迈斯本次拟募集资金133,230.33万元,募集资金扣除本次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公司新能源汽车电源产品生产基地项目、龙岗宝龙新能源汽车电源实验中心新建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截图来源于威迈斯招股书)

中沪网查阅相关资料后,发现威迈斯还存在以下问题,主板被否转道科创板,研发费用率却远低于同行;毛利率下滑净利润却大幅增加,或虚增利润;客户入股后对其销售额暴增,后一直稳居第一大客户。

 

主板被否转道科创板,研发费用率却远低于同行

 

其实,这并非威迈斯首次冲击A股市场,公司曾欲闯关深市中小板(即目前的深市主板),不过在2020年8月上会被否。但威迈斯并未放弃在A股上市的计划,在11月披露辅导备案信息再度闯关,不过,与上次不同的是,威迈斯的保荐机构由国信证券变为东方证券,上市板块也由深交所中小板变为上交所科创板。

与深交所中小板相比,科创板对公司的科创属性、研发能力及水平均有很大的提升。而威迈斯在研发上面的投入却远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1-6月(以下简称“报告期”),公司研发费用金额分别为6,405.97万元、7,656.40万元、14,571.82万元和7,601.80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79%、11.65%、8.60%和5.06%,占比总体呈现下滑的趋势。

据招股书显示,威迈斯同行业可比上市欣锐科技的研发费用率分别为7.65%22.78%7.32%7.47%;英博尔的研发费用率分别为16.47%10.06%9.39%8.43%;汇川技术的研发费用率分别为11.58%8.89%9.39%9.66%;精进电动的研发费用率分别为18.20%22.11%21.06%19.00%。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研发费用均值分别为13.48%15.96%11.80%11.14%。从上可以看出,无论是与单个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还是与同行业总体均值相比,威迈斯的研发费用率都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不少,这也说明公司在研发投入上比较吝啬。

(截图来源于威迈斯招股书)

 

毛利率下滑净利润却大幅增加,或虚增利润

 

据招股书财务数据显示,报告期内,威迈斯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72,886.17万元、65,722.32万元、169,510.32万元、150,230.06万元;同期净利润分别为3,413.80万元、551.12万元、7,137.09万元、12,289.00万元,报告期内业绩波动较大,呈现“过山车”式。另外,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51.99万元、4,189.34万元、15,460.09万元、4,065.65万元,净现比分别为0.13、7.60、2.17、0.33,公司现金流也极不稳定,而且净现比也呈现大幅下滑的趋势。

报告期内,受原材料价格、产品销售价格下调压力、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坡等多种因素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也呈现下滑的趋势,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4.71%、26.05%、21.87%和20.38%。值得一提的是,2022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低于2021年全年营业收入,且主营业务毛利率较2021年也下滑1.39个百分点,但是净利润却较2021年全年增加了5,151.91万元,大幅增加,试问这是否合理呢,是否存在虚增利润的情形。

 

客户入股后对其销售额暴增,后一直稳居第一大客户

 

上汽集团系威迈斯报告期内的第一大客户,报告期各期,公司对上汽集团的销售金额分别为21,175.23万元、18,904.92万元、45,850.85万元、27,873.93万元。

据招股书显示,本次发行前,上汽集团通过深圳市同晟金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同晟金源”)、扬州尚颀三期汽车产业并购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扬州尚颀”)和佛山尚颀德联汽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佛山尚颀”)间接持有威迈斯3.29%的股份。

2018年3月19日,根据威迈斯有限全体股东审议通过的《股东会决议》,万仁春分别与扬州尚颀和同晟金源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将其持有的威迈斯有限0.0273%的股权(对应0.73万元注册资本)以16.8508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扬州尚颀,0.0727%的股权(对应1.94万元注册资本)以44.9353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同晟金源;刘钧分别与扬州尚颀和同晟金源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将其持有的威迈斯有限0.4364%的股权(对应11.64万元注册资本)以269.612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扬州尚颀,1.1636%的股权(对应31.03万元注册资本)以718.9654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同晟金源;蔡友良分别与扬州尚颀和同晟金源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将其持有的威迈斯有限0.5455%的股权(对应14.55万元注册资本)以337.015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扬州尚颀,1.4545%的股权(对应38.79万元注册资本)以898.7067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同晟金源;其他股东放弃上述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

同日,扬州尚颀、同晟金源与威迈斯有限及其全体股东签署《增资及股权转让协议》,威迈斯有限注册资本由2,667.00万元增加至2,805.7288万元,新增138.7288万元注册资本由扬州尚颀和同晟金源认缴,其中扬州尚颀以876.5222万元的价格认缴新增注册资本37.8351万元,同晟金源以2,337.3926万元的价格认缴新增注册资本100.8937万元,其余溢价部分计入威迈斯有限资本公积;其他股东放弃上述新增注册资本优先认购权。

上述股权转让和增资完成后,扬州尚颀、同晟金源和及持有威迈斯有限8.4615%的股份。而据威迈斯中小板招股书显示,2017年,上汽集团为威迈斯第五大客户,对应销售金额为3,777.72万元,2018年上汽集团为威迈斯第一大客户,对应销售金额为18,580.23万元。

可以看出,就在上汽集团间接入股威迈斯当年,威迈斯对上汽集团的销售金额就是实现了暴增,一下跃居成为第一大客户,而且在此之后,上汽集团就一直为威迈斯的第一大客户。

此外,在威迈斯申报科创板期间,上汽集团再次通过佛山尚颀再次突击入股了威迈斯。2021年3月17日,刘钧与佛山尚颀签订《关于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刘钧将其持有的公司0.7143%的股份(对应260万股股份)以2,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佛山尚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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